未成年人能夠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嗎

2023-11-28     法妞問答

原標題:未成年人能夠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嗎

證人證言,簡稱「證言」。是指證人就自己所知道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向司法機關所作的陳述。證據的一種。一般以口頭形式表達,由詢問人員製作成筆錄,必要時,也可以允許證人親筆書寫證言。那麼未成年人可以作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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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夠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嗎

律師解答:

未成年人可以出庭作證。凡是知道案情情況的個人或單位都有義務出庭作證。如果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則不能進行出庭作證。人民法院認定證人證言,可通過對證人治理情況、品德知識、經驗、法律意識以及專業技能等綜合分析作出判斷。未成年人心智尚未發育成熟,社會經驗有限,其證言證明力自然相對低一些。

律師補充:

證人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證人必須是案件的知情人,知道案件情況是作為證人的基本條件。這一條件決定了證人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單位不屬於證人;

2、證人必須能夠辨別是非、能夠正確表達意思。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人。生理上的缺陷不影響其辨別和表達能力的,不影響作證的資格。同樣雖然有一定的精神缺陷,但對於需要作證的事實已經感知,並且能夠辨別是非、能夠正確表達的,也可以作證;

3、證人沒有年齡限定,年幼的人只要對於需要其作證的事實在感知的時候能夠辨別是非,在作證的時候能夠正確表達即可以作證。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一十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詢問未成年被害人、證人,應當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親屬、所在學校的代表等合適成年人到場,並採取適當方式,在適當場所進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證人一般不出庭作證;必須出庭的,應當採取保護其隱私的技術手段和心理干預等保護措施。

劉舒昕律師簡介

遼寧卓政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業務範圍擅:婚姻家庭,合同事務,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勞動爭議,法律顧問,刑事辯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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