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有著作權的情形有哪些

2023-11-06     法妞問答

原標題:不能享有著作權的情形有哪些

著作權法是我國現在社會對於著作的一種保護,為了刺激我國的文學的發展,但是並不是說著作權法就囊括了所有的著作權的範圍,還是有些不適用著作權法的。那麼,不能享有著作權的情形有哪些?

網友諮詢:

不能享有著作權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答:

有三種類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護:

一、是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二、是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作品。它們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規,國家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極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

(3)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是超過了《著作權法》規定的保護期限的作品。

律師補充: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法律法規】

《著作權法》第四條 著作權人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行使權利,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國家對作品的出版、傳播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單純事實消息;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條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張燕梅律師簡介

擅長公司法務,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房產糾紛,交通事故侵權糾紛。大學本科畢業,在校主修經濟法,曾就職於企業多年,後從事專職律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cf15468ced66615dc8ce20d5e040cb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