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很多住宅小區是由物業公司負責管理的,而物業公司在進行物業管理的時候,在保障小區的安全,而業主接受物業服務後要交納物管費,那麼業主家中被盜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應否擔責?
網友諮詢:
業主家中被盜,物業應否擔責
律師解答:
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關鍵在於物業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務義務。
如果物業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如果物業公司在進行物業服務時,在保安措施和防範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過失,盡到了管理、保障義務,物業公司就不應承擔案外人犯罪行為所致的損害結果的民事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提供保安服務的,應當理解為是對小區內的公共秩序的維持和公共設施的安全保障進行管理,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特殊約定的,物業公司也不存在過錯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對業主住宅內的財產被盜不承擔責任。
律師補充:
物業糾紛起訴流程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楊丹丹律師簡介
經濟法學碩士,從業以來專注處理疑難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公司用工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