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拒絕履行離婚協議怎麼辦

2023-11-15     法妞問答

原標題: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拒絕履行離婚協議怎麼辦

夫妻在離婚時,往往會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進行離婚。離婚協議書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網友諮詢:

協議離婚後,一方反悔拒絕履行離婚協議怎麼辦?

  律師解答:

離婚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有雙方的簽字確認,已提交給婚姻登記機關。在雙方已登記離婚的情況下,離婚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約履行相關義務。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協議內容,可以起訴至法院,待法院判決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協議中的條款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情形的,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申請撤銷或變更協議內容。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律師補充:

從離婚協議的內容上看,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願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願離婚即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子女撫養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還包括未撫養子女一方探視權行使及保障等內容;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離婚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應當貫徹誠實信用原則。對那種動輒反悔,根本沒打算認真履行協議的當事人,絕不能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秦鑫贏律師簡介

黑龍江大地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擅長民商事案件,擅長領域:婚姻家事、離婚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建築工程類糾紛:文書草擬、合同審查等。執業以來通過辦理大量案件,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訴訟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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