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2023-11-08     法妞問答

原標題: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在生活中,有些人因為身體的原因而不能生孩子,他們就會去收養一個孩子,但在一定的條件,收養關係也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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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收養關係

律師解答:

1、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

2、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

3、送養人行使對養父母子女關係的解除權的;

4、因養子女成年後,虐待、遺棄養父母的。養子女年滿八周歲的應徵得本人同意。被收養人仍未成年的,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送養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

律師補充:

收養登記流程有申請,審核、評估,登記三個程序:

1、申請。

收養人應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收養申請,同時應將收養申請書、雙方協議書及有一定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的承認書及所在單位的證明信提交給收養登記機關,並說明收養子女的目的和理由。

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並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審核、評估。

辦理收養的工作人員在核對申請人的有關證件、材料後,應當依法進行審核,查明是否符合收養的各種條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收養評估內容包括收養申請人以下情況:收養動機、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狀況、經濟及住房條件、婚姻家庭關係、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意見、撫育計劃、鄰里關係、社區環境、與被收養人融合情況等。

收養申請人與被收養人融合的時間不少於30日。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3、登記。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查後,確實符合收養條件的,應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王小晶律師簡介

資深律師,認真,嚴謹,努力維護每個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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