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負全責

2023-12-06     法妞問答

原標題:哪些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負全責

在交通事故當中,一般需要由交警部門對事故作出責任認定,而這個責任區分為全部責任與無責任、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以及同等責任。那麼,哪些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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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負全責

律師解答:

發生交通事故負全責的情形有:

1、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3、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通行的;

4、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5、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通行範圍內,剮撞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的;

6、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範圍內剮撞行人的;

7、當事人駕駛車輛剮撞依法在人行橫道內通行的行人的;

8、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9、當事人所駕駛車輛的裝載物在遺灑、飄散過程中,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

10、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時,與車後其他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11、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2、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律師補充: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並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並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徐沈斌律師簡介

徐沈斌律師是紹興市優秀青年律師,其撰寫的多篇論文在華東律師論壇、浙江律師論壇、紹興市律師實務理論研討會上獲獎。現擔任紹興市法學會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理事、律協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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