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員工,法律是予以特殊保護的,一般用人單位違法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都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那麼,用人單位能不能辭退孕期女員工呢?
網友諮詢:
女員工懷孕能否被辭退
律師解答:
孕期女員工如果沒有過錯的,一般不可以被辭退。女員工懷孕以後,包括後期的產期和哺乳期,就算是勞動合同到期了都得自動順延至哺乳期結束之後。孕期被用人單位無故辭退的,可以按照工作年限索要賠償,但對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的,即使在懷孕期內也不予保護,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辭退。
律師補充: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黃芳芳律師簡介
本人熟悉民間借貸、勞動人事、離婚糾紛、勞務糾紛等民事訴訟業務辦理,同時也參與為顧問單位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意見及合規性審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