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源流:“丑”与“爪”

2020-01-31     小汉字见大历史

汉字“丑”其实是“爪”的本字,甲、金文的“丑”是在“又(手)”的基础上,将表示“手指”的笔画弯曲,以此来表示“手爪”状



所以,“又、丑、爪”一字分化,为同源字。“丑”很早就借用表示“干支字”,也即地支的第二位,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是一个高频常见字。



由于“丑”的假借义比本义更为常用,故其“手爪”本义几乎完全废失,甲骨文中几乎未见“丑”表示“爪”的本义。

但是在藏于故宫博物院的西周青铜器【师克盨】的铭文中,就出现过一例用“丑”表示“爪”的例子:


【师克盨】是典型的册命金文,就是周王册封“克”继承先祖的军队官职“师”,铭文其句曰:“先祖考有爵于周邦,干害(通“护”)王身,作丑(爪)牙”。

大意是说“你的先祖曾经是周室的功臣,用干盾保护护周王,是周王最得力的爪牙”


引自《殷周金文集成4467》

可见“爪牙”在这里是“代喻”的用法,表示“勇敢强悍的武将”。在周代的《诗经·小雅·祈父》中,也有“爪牙”一词的相同用法,也即表示“王之爪牙”: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 

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厎止?  

西周金文中非常多的词汇,都可以在《尚书》《诗经》《左传》等中找到,释读出土文献要熟读先秦典籍,不然很多金文根本看不懂,善用“二重证据法”的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等人,都受过旧学私塾的经学训练。

“爪牙”代喻“武将”,又如:

《汉书·李广传》:“将军者,国之爪牙也。

《汉书·陈汤传》:“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不可不重。

也就是说,在先秦、秦汉古文中,“爪牙”的代喻用法,并不表示贬义。


“丑(爪)”在当作偏旁部首使用的时候,一般会变形“覆爪”,也即“一只悬爪”的侧视取像,字形如下:


“覆爪”用于偏旁,经常表示“抓、取”一类的动作,也可以说强调动态,就好像“止”与“辵(辶)”的关系一样,所以,这种表示动态动作的符号,在文字学中称为“动符”:


比如甲骨文的“采”,“覆爪”表示“采摘”:


甲骨文的“妥”,“覆手”表示“安抚”,“妥”的造字本义就是“安抚女子,使之安定”,当然另一说“妥”的造字本义是“劫掠女子”,与“孚(俘)”取意相同:“俘获男曰孚,俘获女曰妥”。

《书.武成》:肆予东征,绥厥士女。


还有诸如“受”,全字像“一手交付舟予另一手”之形,本义“接受、授予”:


又如“爰”,是“援”的初文,全字象“一手持绳牵引另一手”之形,本义是“引导、牵引”:


有时候“覆爪”也会变形为“竖爪”,如甲骨文“兴”:


还有汉字“与、舆”中上半部分左右两边就是“覆爪”变形“竖爪”的形态。




综上所述,汉字“丑”本为“爪”之本字,因为借用当作干支字,久借不归,本义废失。“丑”用作本义“爪”,仅仅有一例金文【师克盨】残存。

“丑(爪)”当作偏旁的时候,变形为“覆爪”和“竖爪”两种形态,以此强调动态的动作。



当然,古文字字形并不标准,很多时候“爪、手”通用不区分也是很常见,这一点也要注意。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pJnx_W8B3uTiws8K5g5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