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一18歲男孩買「玩具槍」,不料闖大禍,一審被判無期

2022-02-24     軍武四分三十三

原標題:2014年,四川一18歲男孩買「玩具槍」,不料闖大禍,一審被判無期

哪裡沒有興趣,哪裡就沒有記憶--歌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與熱愛,沒有愛好的人生,一定是寡淡且無趣的。

有人喜歡讀書,從研究生一路考到博士,有人熱愛電競,夢想著可以成為一名職業選手。

興趣與熱愛,是枯燥生活的調味劑,也可能是指引人生前進道路的風向標。

但有愛好是自由,卻不能觸犯法律的底線,否則勢必會遭到嚴懲,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的法律意識是比較淡薄的,所以有不少人因無知而犯法,最終只能獨自一人咽下苦果。

在2014年,有一個18歲的四川男孩,購進了大批量自己熱愛的「玩具」,然而他沒有想到,自己會因一個簡單的愛好而觸犯法律,從而招來大禍,一審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這個18歲的男孩名叫劉大蔚,他究竟做了什麼,才會闖下如此大禍?他又是否真的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劉大蔚自小是在父母的溺愛下成長的,尤其是他的父親,在當時對於自己這個唯一的兒子,簡直是有求必應,只要是兒子喜歡的,劉父都會盡力的滿足。

而劉大蔚最喜歡的,便是玩具手槍,他會用紙張或是木棍,動手製作一個簡易版的手槍,等到稍微長大了一些後,他便會要求父母或是親戚將各類型的玩具槍送給自己當禮物。

親戚送得多了,劉大蔚家中的玩具槍便越來越多,這也導致他對於槍械更加的痴迷,等到了十幾歲時,劉大蔚便不僅僅只滿足於收藏玩具槍,而是將目光對準了仿真槍。

不過仿真槍雖然不是真的槍械,在國內卻是被禁止售賣的,所以劉大蔚根本沒有這個渠道去購買仿真槍。

直到2014年,某次他外出時,發現一張印有售賣仿真槍信息的小卡片,劉大蔚這才恢復了往日的活力。

很快劉大蔚便聯繫到了這張卡片上印有的賣家,賣家給他提供了各類型號的仿真槍,這讓劉大蔚欣喜若狂,這些製作精良的槍械遠強於他以往購買的劣質品。

然而,劉大蔚有心購買,但他的經濟條件卻不允許,他手中的錢僅僅能購買兩三支仿真槍,但賣家卻表示只有超過20支,才會發貨。

畢竟這場生意是冒著觸犯法律的風險,一旦被發現,是會判刑的,所以一定要有足夠的利益誘惑,才會讓仿真槍的老闆甘心冒險。

20支仿真槍的價格,在當時要三萬多,劉大蔚根本拿不出這些錢,為此,他只能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父親。

劉父對於自己的這個兒子一向是有求必應的,且劉大蔚自小愛搶,他也從不反對,所以在知道了兒子的訴求後,劉父毫不猶豫的便拿出了3萬塊錢。

但讓他沒有想到的是,自己原本是出於父親對兒子的愛,才會答應劉大蔚的請求,可最後自己的愛意,竟然會招來大禍,把兒子推向了深淵。

劉大蔚得到父親的經濟支持後,隨即便按照賣家的指引,在網上下單了24支仿真槍。

下單後,劉大蔚滿心期待,坐等快遞的到來,但沒想到的是,他最終等來的,不是快遞,而是當地的警方。

原來是海關在例行檢查時,發現了從外地運送過來的仿真槍,而這批仿真槍中有20支達到了國內設定的槍械標準,按照法律規定,購買或是售賣超過10支達標的槍械,即可判定為槍械走私罪。

為此,劉大蔚被警方逮捕,隨後不久,他的父母也接到了警方的電話。

起初劉大蔚和父母認為,購買仿真槍並不是什麼大罪,因為法律意識淡薄,他們也並沒有將這件事看得十分嚴重。

但等到判決書下來,這一家人完全傻了眼,劉大蔚在經法院定罪後,一審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那時的他年僅18歲,人生才剛剛開始,如果被判定了無期,那麼毀掉的不僅僅是他自己的人生,還有父母的後半輩子。

劉大蔚的父母對此判決並不認同,因為他們覺得兒子只是出於熱愛,購買的也只是「玩具」,並沒有犯罪的心理,無期徒刑這個懲罰,實在是太重。

在一審判決下來後,劉大蔚的父母決定找機會再上訴,因為打官司費時又費錢,所以他們便一個人打兩份工,而在打工的同時,還查找相關的資料進行分析,希望能為上訴找到突破口。

不過,雖然他們的努力沒有白費,上訴後法院進行了二審,然而最終審判的結果卻是沒有改變,劉大蔚仍要被執行無期徒刑,為此,劉家的父母陷入了絕望,直到2016年,這件事才迎來了些許轉機。

在2016年,呼和浩特的公安副局長被查,從他的家中發現了貨真價實的槍械彈藥,然而這個人才判處了三年的有期徒刑。

私藏真槍的人僅有3年的有期徒刑,而只想買玩具槍收藏的劉大蔚卻被判處了無期徒刑,這聽起來,根本是不公平的。

為此,劉大蔚在法庭上表示,讓警方用自己購買的仿真槍打自己,如果他死了,那麼他便是有罪的,如果沒死,就將他無罪釋放。

劉大蔚在法庭上的發言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注意,一時間輿論譁然,這件事也成為了網友們的熱議話題。

因輿論的壓力,在2018年,法院決定對劉大蔚走私一案重審,因為案件的特殊性,劉大蔚最終從無期徒刑改判為7年3個月的有期徒刑。

雖然劉大蔚仍要在監獄中繼續服刑,但這對其而言,已經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2021年3月份,劉大蔚刑滿出獄,這時的他已經25歲了,在監獄中7年,他雖與外界脫節,但也磨礪了自己的心性。

相信在日後的生活中,他能增強法律意識,不要再誤走歧途,而對於自己的父母,他也應該好好報答了。

法律是社會的習慣和思想的結晶--威爾遜。

如今的我們生活在法治社會,因法律的約束,社會才會更加文明,犯罪減少,人民生活也才會更加幸福,國家也才會越來越富強。

劉大蔚一案證明了法律的公正無私,但從無期改為有期,則說明法律規定並非是死板冰冷的,這表明了我們國家的法律制度正在逐步完善,相信在日後,我們的國家也會越來越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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