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大学生患肺癌,50万重疾险拒赔,究竟谁对谁错?

2019-10-18   钱耳朵

今天靠谱周给大家分析一个案例,告诉大家为何会经常出现保险拒赔,如何在买保险时就避免拒赔的风险。

20岁大学生患肺癌被拒赔

小A上大学后,跟着舍友学会了抽烟,后来在学校组织的一次体检中查出了支气管炎和肺部结节。

医生提醒他把烟戒掉,要不然病情还会恶化。

小A觉得年轻人抽烟的多了,抽了几十年的老烟枪都没事,自己才抽了不久,应该没事,所以也没当回事。

再加上周围的舍友、同学也有不少抽烟的,小A也受到不小影响。

年底放寒假回家,小A的父亲给他没了一份重疾险,保额50万。没想到噩运来的太快了,的大二时候,小A突发不适,被送往医院治疗,结果查出了肺癌。

面对高昂的医疗费,小A的父亲随即申请理赔,结果却被拒保了,这是为啥呢?

每次出现拒保的情况,保险公司都会被骂骗子,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收钱的时候速度超快,赔钱的时候慢慢悠悠,还总是挑毛病。

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是:

小A在投保前,就检查出肺部结节等问题,而且有大量抽烟的习惯。但在保险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时,小东并没有将这些情况如实告知。

所以,小A可以说是隐瞒病情投保,也就无法得到赔偿。

其实这样的事谁都不希望发生,但是保险本身就是一份对赌协议,它的本质就是条款,符合就赔,不符合就不赔。

也许很没有人情味,也许这就是商业吧。

所以说投保,一定不要隐瞒病情,保险公司获得信息的手段很多,比如咱们的社保卡医疗记录就是重要理赔依据。

人家一查,发现你隐瞒病情,那就为理赔埋下隐患了。靠谱周再次提醒,社保卡不要轻易借人,一旦开过高血压、心脏病等药物,可能你想再投保就难了。

两年不可抗辩期

有不少人听过这样的说法,即便隐瞒病情,只要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不赔也得赔。

真的是这样吗?

首先,靠谱周不支持隐瞒病情投保,原因很简单,这样操作会有理赔纠纷!是在给自己埋雷。

作为投保人,应当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进行投保。

个别没有底线的业务员,为了佣金或业绩考核,忽悠投保人隐瞒告知,或没有履行好说明义务,没有做好风险提示。

以上代理人的行为发生的法律后果,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经纪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最终,依然会追责到业务员个人。

若是一般的既往症,比如慢性胃炎、胆结石、肾结石、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等情况。可能自己也不重视,医生也没有建议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若没有告知,投保重疾险超过两年后,出现重疾,可能会得到理赔。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丧失合同解除权,发生保险事故的,就应当赔付。

正常情况下,有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确实对你无可奈何,举个例子:

小A 2010年投保了某公司的重疾险,然而小A 2009年被查出乳腺结节3级,但购险时她隐瞒了这个情况。

2014年,小A被诊断为乳腺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小A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法院不予支持。

因为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已经超过两年,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必须履行保险合同。

不少朋友看完之后,肯定觉得撑过两年,革命就胜利了,保险公司必须要把这个钱赔出来。

有些素质差的业务员还把这个视为“理赔技巧”对客户侃侃而谈。

事实是很多人因此人财两空:

情况1:投保前,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两年后理赔,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假设小A投保前已经发生了乳腺癌,而不是单纯的乳腺结节超标,这种情况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照样可以拒赔的。

情况2:投保后,两年内出险,故意拖到两年后理赔,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小A投保一款重疾险前隐瞒了自己肝炎住院的病史,一年半后被诊断出了肝癌。

考虑到两年不可抗辩条约,心虚的小A故意拖到了两年之后才申请理赔。

对于这种又隐瞒病情又出险不报的情节,保险公司也是可以不赔的。

所以说,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非什么尚方宝剑,谁又能保证正好在两年后得病?千万别只看眼前利益,有时会吃大亏。

防止拒赔,注意3点:

1、如实告知,不要隐瞒

2、趁年轻买,一旦身体出了毛病,再投保比较难

3、看清条款,多维度对比,买到适合自己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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