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簽約後,房東可以反悔嗎?2019年法院這麼判

2019-09-15     有事找律師法律諮詢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是現代人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每個人生活予以追求的。

當然,社會的不斷進步,每個人對房子的要求也都不一樣,經濟條件好的當然會選擇在比較發達的城市買最新最好看的房子。

而經濟條件一般的,不是非常好的,也會買房,即使不是自己最滿意的,也最基本的有一套屬於自己的二手房。

那麼,現在就有一個問題:買了二手房,和房東簽了約,但不久房東就想反悔,這時候買方應該怎麼辦呢?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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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某在一家企業上班,這天,公司發放了工資,得到工資的羅某欣喜若狂,趕緊去銀行看了一下自己的總存款,此時,他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下班回家就聯繫房東,買個房子。

下班後,羅某找了很多房東,他想著目前以他的資金還是先買一套二手房比較好,等工作起步後再買新房。於是,他聯繫到了一家二手房的房東,很快他就和房東談合同的事。

傍晚,羅某和房東正式答成了協議,羅某付了房東五十萬元,並順利地和房東簽下了合同。晚上回到家,房東躺在了床上,突然有一個人給他打來了電話。

電話那頭說:他想要買他的房子,60萬的價格。這時候,房東想:傍晚談的才五十萬,這足足多了一萬,這時候,房東開始動搖了,他有不想履行傍晚的協議的念頭。

於是,他便打了電話給羅某,說:「我不想賣給你房子了,我有更高的價格等著我。」那麼此時,王某應該怎麼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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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所述,就算雙方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就算還沒有網簽,這個交易也已經是事實了。所以即使最後鬧到法院。

通常情況下,法院也會支持繼續履行購房合同,甚至強制過戶,賣家違約,則必須按照合同上規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賠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bX5OW0BJleJMoPM0yh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