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對夫妻財產、子女在撫養、債務等事項進行約定的文書。離婚協議一經生效,一般情況下是不允許反悔的。
但還是有很多人會問,離婚協議合法還能反悔嗎?夫妻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及子女撫養問題作出約定。如果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那麼還能反悔嗎?
事實上,我國法律也規定了離婚協議反悔的情形。生活實踐中,雖然夫妻雙方已經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但是在沒有正式辦理離婚登記前,一方對該《離婚協議》反悔的,協議就不發生效力。
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前,任何一方都有權對財產分割、撫養權歸屬反悔。如果雙方協商不一致,鬧上法院,法院在審判的時候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上的內容進行判決。
王某和李某經過3年的戀愛之後,在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而且,王某還購買了一處房屋,產權登記在王某名下。後因二人感情不和,雙方於2016年4月份辦理了離婚,並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協議約定;該房屋歸李某所有,該房屋貸款也由高某償還。
隨後,王某將房貸全部還清,李某要求李某履行產權過戶手續時,王某拒絕辦理,並訴至法院,以欺詐、顯失公平為由,要求撤銷該離婚協議,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的證據,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故本案的房屋應按協議約定歸被告高某所有。
那麼,究竟哪些情況下可以反悔呢?你知道嗎?下面我們具體來看看。
一、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不過原告需要證明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其反悔才能被法院支持。
二、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從你來信反映的情況看,你確實可以通過起訴方式行使你對該離婚協議的「反悔權」。
三、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可以反悔,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涉及撫養權和撫養費。如果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或增加撫養費。
四、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買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時,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在協議離婚後發現上述情況,可以自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在2年內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