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首創夫妻共同育兒假,你的城市還遠嗎?

2019-10-06     有事找律師法律諮詢

一直以來,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都是我國法治追求的目標之一, 9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這是寧夏回族自治區首部省級制定頒布的全面系統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條例,將於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分為九章六十五條,包括總則、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婚姻家庭權益、法律責任等。值得關注的是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權益部部長周文盈介紹,此規定旨在倡導夫妻共同育兒的社會理念,培育良好的家庭風尚,促進婦女權益保護和3歲以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按照寧夏之前的規定,女職工的配偶在女性產假期間依法享有25天護理假,此次新條例又為夫妻雙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兒假,這在國內尚屬首創。」周文盈說。

此外,為進一步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條例還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0至3周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定女職工比例較高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為經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提供便利。

這是立法的進步,別的省市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對此夫妻共同育兒假的規定加以借鑑和吸收,為孩子營造一個父母共同支撐的藍天,讓祖國的花朵在父母的溫暖中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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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UUIjo20BMH2_cNUgAry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