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發生車禍尾椎骨折,保險賠償難達訴求 肇事車主:保險賠付

2021-02-09     幽默橋

原標題:女子發生車禍尾椎骨折,保險賠償難達訴求 肇事車主:保險賠付

如今,隨著私家車的增多,道路上的車輛也是越來越多,道路擁擠的情況下難免會出現車輛剮蹭的事故,出現這樣的交通事故我們該如何處理呢?如果處理不好會發生矛盾甚至是經濟糾紛。

方女士家住在郊區,女兒在城裡上學,每天方女士要騎車接送女兒上下學,去年10月份的一天,方女士接女兒回家,在路過一段十字路口綠燈直行時被左邊正在右轉的汽車撞倒,車主下車後將方女士第一時間送到了就近的醫院急診,診斷結果是尾椎骨粉碎性骨折,需要靜養。

由於尾椎骨無法打石膏,所以醫生建議方女士在家需要靜養一段時間。第二天,交警隊對事故責任做了認定,認定書上寫明是轎車車主全責。事故發生後方女士已經去過醫院四次,每次去醫院醫生檢查後都告訴她尾骨沒有長好好需要靜養,五個多月的時間裡方女士沒有去上班,孩子也是老公每天在接送,自己的情況一下子糟糕了不少。距離自己發生交通事故已經過了5個月,賠償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好,方女士中途也找過車主商量賠償事宜,但是車主表示自己的車子買了保險,建議方女士與保險公司直接對接處理。

方女士表示,肇事車主在面對責任賠償的問題上態度良好,但是對方也表示自己買了保險,賠償問題只能走保險公司處理。為此,方女士也找到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給出的賠償方案方女士不太滿意,方女士要求保險公司支付自己三個月的誤工費,護理費及營養費共計1萬8千元,但保險公司這邊沒有同意方女士的訴求,保險公司稱按照合同條約只能賠付三個月的誤工費,一個月的護理費及一個月的營養費。無奈之下,方女士找到幫忙記者幫助協調此事。隨著,車主陳先生陪同方女士一起到保險公司坐下來協商賠償問題。陳先生告訴記者,自己買了高額保險,賠償的範圍包括三方責任險。

陳先生說,自己買了高額的保險,按理說保險公司可以完全處理理賠費用,如果保險公司賠付的費用不能滿足方女士的需求,自己可以私下再補貼給對方一部分費用。陳先生提出,事故當天自己在醫院給方女士墊付了一千元的費用,這部分錢保險公司會給自己保險,這筆錢也可以拿給方女士。方女士還告訴記者,自己在靜養期間到家附近的中藥診所開了600元的膏藥在用,因為沒有正規的票據不能報銷,希望陳先生能承擔這筆600元的費用,在場,陳先生表示願意全額承擔。不過,陳先生也表示,一些看病吃藥的費用自己在能力範圍內能承擔的會承擔,再多的費用自己也難以承受。

經過記者與陳先生的溝通,陳先生提出保險公司加上自己補貼進去的錢共計賠付給方女士1萬4千元,方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希望能在爭取一點。經過再三調解,最終陳先生表示將賠付金額再提升1000元,共計賠付給方女士1萬5千元,方女士回家和丈夫商量後表示同意接受。

這起民事調解之所以能這麼快完成,除了媒體的調解意外,最關鍵是是肇事方和傷者對於處理問題的積極態度,既能減少損失又能妥善的解決問題,除了良好的溝通還是積極處理問題的良好態度。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SMs6g3cBDlXMa8eq0us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