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哆啦A梦育儿
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是目前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家庭是人生启蒙教育的场所,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的基础性环境,完整而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培养和造就符合社会规范人才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预防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可靠保障,如果家庭结构发生变异,家庭教育的正常功能不能正常发挥,势必要影响青少年社会化过程的顺利完成,使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本文就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加以探讨。
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
(一)家庭结构缺损
完整的家庭教育应由父母共同承担,缺少任何一方,对子女都是缺陷。目前,国外的社会学家和犯罪心理学家不仅很重视母子关系即母教与青少年发展的关系,而且认为父爱对青少年的成长同样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单纯由母或父单方进行教育,对子女的性格培养不利。缺乏母爱,会使儿童的心理发展迟缓,造成性格孤僻,成年以后往往在人际关系上出现障碍;从小失去父亲会使男孩个性怯懦,缺乏竞争心,做事无主见。父母离异,使家庭教育职能处于一种不能完全完成或根本不能完成的状况。由于不幸婚姻所带来的痛苦,部分人常常难以解脱,单独承担工作与家庭双重任务,常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因而心情烦闷,易怒、易燥,又常常将这种情绪通过对孩子的打骂加以发泄,这种家庭常常无视孩子的心理感受。与此相反,有些父母因自己婚姻解体给子女带来不幸,从而对子女产生一种亏欠感,为了使孩子得到补偿,一味在生活上给予满足,导致放纵和溺爱,这种过分的放纵将孩子的某些不正常行为推向极端,产生反社会行为。离婚和死亡都导致了教育主体的分离,使家庭教育的完整性遭到破坏,但父母的死亡对子女的精神创伤亦很大,这种突如其来的家庭不幸打破了孩子情感的平衡状态,由此可导致两种情形:一方面人在父母一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起教育孩子的重任,他们往往把对亲人的思念转嫁到对孩子的爱上边,以致于溺爱,一味迁就,由此导致不轨行为。另一方面是父母一方承担起家庭教育的重任,在失去母亲的家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父亲的教育态度、方式对子女的影响。在失去父亲的家庭里,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经济拮据、生活困难,而一些子女面对整日为生活而奔波、愁眉不展的母亲,替母“分扰”心切,进而走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道路的案例不在少数。从青少年心理结构的完整性来看,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伤残这种家庭缺损,比离婚更难弥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家庭氛围,也是诱发自卑心理的关键因素之一。不完整家庭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二)家庭教育失职
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家庭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态度及其方式方法等方面。教育能力、教育水平和教育态度。家庭教育能力主要决定于家庭教育投资、可用于教育的时间、父母的文化素质。父母的文化素质低,认识社会事物的能力也就低,难以给予子女正确的教育和引导。父母也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通过言传身教,使社会普遍认同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能够被其子女内化。家庭素质高低是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当然这里所指的素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 但由于父母的教育态度、方式、方法存在问题,往往使家庭教育的效果违背家长的初衷,从而使家庭子女社会道德感的形成一开始就存在缺陷,以致影响青少年日后的违法犯罪。
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
教育方式、方法不当是造成家庭教育失败的主要方面:(娇惯溺爱。娇惯溺爱对家庭子女无原则地、过分地迁就溺爱,使子女养成娇横、任性、自我中心等不良个性品质,造成这些子女社会适应困难。简单粗暴,这种教育方法使子女缺乏得到科学教育的机会,经常会受到莫名的责骂甚至体罚,它也最能反映出家庭教育的低下和无能。体罚的唯一功效在于只能暂时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使其成为在家长或其他权威人物面前老实而背后放任的表里不一的人;同时一味地体罚,只会疏远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增加孩子的孤独感和判离性。在粗暴的家庭教育方式中生长的孩子,心灵会遭受创伤,倍感家庭的冷漠,甚至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到家庭以外寻求同情与温暖,有时因此被坏人引诱而违法犯罪。另外,父母的简单粗暴还会使子女从中学习、模仿暴力,容易使他们变成一个冷酷的、残忍的、好打斗的人。一些暴力犯罪案件中的青少年犯罪者往往就是在父母的暴力性管教下离家走,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 常常情绪不稳、残暴、缺少同情心,具有反社会倾向。两种方式交叉使用,开始娇惯溺爱,后转为简单粗暴,用拳头取得暂时的“效果”,一旦发现无济于事,则丧失信心,索性放任不管。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无论是溺爱型、粗暴型,还是放任型,都是导致青少年产生心理偏差和实施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家庭不良行为的影响
父母仅重“言教”,口头上遵循正确的准则,但自己行为倾向上所示范的都与社会公认的准则不协调,行为不端,生活不检点,结果“言教”败于“身教”,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教师”。家长及家庭成员的各种违反道德、违法乱纪的不良行为,都会对青少年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使他们对社会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产生怀疑,使正常的规则内化过程遭遇障碍而出现偏离。父母的不良行为与子女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小编有话说:
家庭结构缺损、家庭教育失职,使家庭不能或不完全能给予子女起码的情感满足和必要的正常社会化教育,由此导致家庭中的青少年心理发展出现障碍、社会规范的内化产生偏离,这是直接或间接促成其反社会性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但家庭环境功能失调,并不必然导致家庭子女难以适应社会或违法犯罪,在此仅着眼于家庭环境变化及影响在青少年犯罪成因体系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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