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骅丨逍遥游

2023-06-21     飞地APP

原标题:马骅丨逍遥游

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了……而他的灵魂却开始了自由地飞行……

逍遥游马 骅

我小的时候,街上经常有摇摇晃晃、眯着眼的酒鬼走过。那时候街边的小杂货铺里除了卖油盐酱醋和劣质香烟外,大多都会在柜台上放一个小酒缸,大概四十公分高,直径三十公分左右,里面装的是辛辣的白酒。那时候瓶装的白酒品种还不多,而且价格不菲。一般人家除非逢年过节,或有多年不见的亲戚朋友来,才会喝瓶装的白酒。真正的酒鬼是喝不起瓶装酒的。而这种散装的白酒虽然大多是兑了水的,但酒劲足,价格便宜,因此很得老资格的酒鬼青睐。

常见的酒鬼都在中年,至少40岁以上的男人。他们的标准形象就是一身不破但也不干净的劳动布工作服,眼睛里挂满血丝,胡子茬总是青青的。当小伙计用铝制的长柄小斗将酒斟入他们自备的酒盅时,他们的神情就像现在买了彩票等着电视里摇号的人们一样。最厉害的老酒鬼会拿着一只酒盅,趿着拖鞋,再带上一包花生米,从一个小店喝到另一个小店,在每一个柜台前都只喝一两,绝不越雷池半步。

我家附近也有一个远近闻名的酒鬼,是个五十岁上下的老光棍,姓何,人们都叫他何疯子。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就经常在放学的路上看到他醉倒在街头,身边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在说说笑笑。我有时也挤进去,和其他的小孩子一起大声喊:“何疯子,爬起来!何疯子,爬起来!”何疯子躺在路上睡一会儿,就试着站起来。走两步摔倒后就继续睡。有时候,胆大的小孩子还会在他背上踢一脚,然后飞快地跑开。但何疯子很少对这些举动做出什么反应。后来大人们不再围观了,只剩下小孩子。何疯子身上的衣服也越发破旧了,他好像从未换过衣服,我每次碰到他,他都穿着同一套工作服。再后来他好像没钱买酒了,就不知道从哪找来了一些粉笔,在路边的人行道上默默地写字。半米见方的大楷,他用粉笔直接勾出轮廓,从不修改。这手绝活一露,就又引来了不少大人。有些人也随手向他身边扔一两个硬币。一旦硬币凑够了两毛六分钱──那时候小杂货店里的散装白酒一毛三分一两──他就马上停手,拣起硬币直奔最近的小杂货店。小孩子们就会在后面一路喊着:“来二两!何疯子,来二两!”

到了我上四年级的时候,他写字的手已经抖得停不住了,字也写得越来越差。他在路边写字的时候总是遭到附近的住户和小商贩的申斥。围观的人几乎没有了,他也很少再露面。我只是偶尔在放学的路上看到几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手里拿着两三毛钱围住他大声地嘲笑,命令他把自己流出来的鼻涕吃进去。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1984年的国庆节,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是我小学的最后一年,我得全力以赴考初中了,国庆节是我最后可以出来自由活动的节假日,至少我父母是这么想的。从那以后我就不能再看家里刚买的那台12寸黑白电视了,玻璃珠和烟卷盒也被父亲收了起来。

那天下午大概四点多的时候,我刚刚看了一部关于少林寺的电影,从影院里走出来。我脑子仍然陷在刀光剑影之中,反复揣摩着小和尚最后置敌人于死地的那两个招式。走过影院门口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小摊头的时候,我发现了他。他正半躺着靠在路边的梧桐树上,头发已经全白了,但脸上的皮肤却没显出那么老。他的眼里一片浊黄,几乎找不到眼珠,长长的指甲里全是黑泥。他居然还穿着那套浅蓝色的劳动布制服,虽然已经破的不成样子,大腿两侧全露了出来。旁边卖栗子的小贩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身材十分的丰满,脸上涂了京剧脸谱一样重的浓妆。她大声咒骂着,认为今天生意不好都是因为何疯子靠在她旁边,说到激动处,就忍不住走过去往他身上踢两脚。何疯子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从嘴里发出一两声不明其意的哼哼,手里仍然紧紧攥着那个陶瓷的酒杯。从他茫然的神情上,我看不出他是醉了还是疯了。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除了是一个地道的酒鬼外,他原来还真的是一个疯子。其实一年多以前我在路边看他写字时,就听身边的大人讲过,他是在十几年前就疯了的,他的老婆也跟人跑了。但大人说这些时我正聚精会神地看何疯子写字呢,只是有片字只语给我留下了印象。因为我那时刚刚参加了区里少年宫的书法班,恰好能勉强认出他在地上写的那些字都是标准的颜体大楷,而且是麻姑寺碑里的原字。因此大人们讲述的他的往事我只知道这些。

国庆节以后我就开始闭门苦读,每天放学后径自回家做练习题,吃完饭继续,直到睡觉。到了转过年来的夏天,我总算是跌跌撞撞地考上了一所重点中学。我的家不久也搬迁了,因为我的父母在所在单位的境遇越来越好。六年后我又离开北方的故乡到上海上大学。

在大学期间我的酒量有了长足的进步。50度左右的白酒我在状态好的时候能喝上一瓶,最夸张的一次居然喝了整整两瓶,但神智却有些不清了。我喝醉了之后最常见的反应就是吹牛,醉得再厉害一点就会骚扰女人和打架。然而到了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却突然对白酒失去了兴趣,因为在那年的夏天我和一个朋友在其家中喝酒时喝到了假的白酒,导致我酒精中毒。我的朋友把陷入昏迷的我送到了医院,我已经大小便失禁,尿得身上和病床上一蹋糊涂。我被强行洗胃、输液,经过了一整天的时间我才算恢复了神智。我的朋友几乎被我吓得半死。他向我讲了我昏迷时的种种丑态,令我无地自容。我在医院躺了快一个星期才回到学校,因为旷课太多被系里点名通报。那位送我到医院的朋友后来我也很少和他联系,渐渐的没了来往。后来我就不再喝白酒了,主要喝啤酒,毕竟假的啤酒似乎还不多。但从那时起我喝酒开始控制不住自己了,每喝必醉,而且出现了丧失意识和记忆的情况。经常会在第二天酒醒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前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感觉上就像是意识从某一个时刻突然停止了工作一样。

毕业的时候,那些好工作当然不会留给我。我在上海游荡了几个月,四处去应聘,最后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外资企业,还可以说的上是相当不错。但工作了近两年后,我还是坚决地辞了职。

辞职使我每天早上不必急着起床,使我每天晚上想喝到几点就喝到几点,一个人愿意喝多少就喝多少。我的房间里随时都能拿出不下六瓶的啤酒。我一直很注意保持战备,因为喝到开心处却发现酒没了,而且其时正是半夜,方圆两公里内都买不到酒,那可不是个好滋味,就像背上痒的要命,手却怎么也够不着一样。

三个月以后我离开了上海,再回来已是一年之后的事了。那天我的朋友阿华到火车站去接我,我就暂时住在他家里。晚上他请我到附近的饭馆里大吃了一顿,并一直安慰我不要为今后的前途担忧。吃饭时,他为我要了一瓶啤酒。

回到住处,他问我打算怎么办,如果需要帮助的话,他可以尽力。

“我们公司正好缺人手,我和老板讲讲,你进来应该没什么问题。”

阿华看着我说。

“算了吧。我现在只想回家。”我把脱下来的袜子扔到了门边,“既然能闲下来就闲一段吧,也难得。这次路过只想过来看看、聊聊,调整一下。”

“那也好,在上海好好歇几天吧。今天太晚了,你也累了,早点睡觉。明天下了班我们再出去转转。”

第二天中午我才迷迷糊糊地醒来。最近一段睡眠时间越来越长,而且不断地做梦,醒来时整个人都筋疲力尽。睡眠只是让我的眼睛得到了休息,其他器官却更加疲惫。我从厨房里找出两包方便面,放在锅里煮了,当做午饭。浑身上下酸痛无比,特别是后背。在火车上站了一天一夜,实在有些受不住,毕竟不年轻了。

吃面的时候我顺便打开了电视。正在转播女足世界杯的赛况。面的味道还不错,只是调料稍微有些咸。吃完面我便专心致志地看电视,把所有的频道都浏览了一遍,可没什么提得起兴趣的节目。我开始翻箱倒柜地找VCD。阿华一直有收藏黄色VCD的嗜好,有不少顶级的好片子。我从写字台左侧的抽屉里找出了两张,放进VCD机里。第一部片子根本没什么情节。由于不敢开声音,怕邻居听见,所以只能看着不停变换的年轻男女们赤身裸体,玩着各种不同的花样,默默无语地口交和肛交。实在看不下去后我又换上了第二张。这一部居然是有情节的,而且很有意思。影片一开头讲的是一名美丽的贵族少女嫁给了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两个人在一座华丽典雅的古堡里举行婚礼,度过了一个香艳无比的新婚之夜。新郎在事后高高举起了沾着鲜血的丝帕。

然而不久后新郎开始和丰满的女仆偷情和妻子的姐姐甚至是姨妈偷情,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妻子不够性感,不会挑逗他的快感,他要求妻子玩的各种花样也被拒绝。妻子对丈夫的滥交痛心疾首,并百般哀求。丈夫却变态地变本加厉。于是愤怒的妻子开始报复,和男仆、管家以及自己的姨夫一一云雨。最后妻子设下陷阱使丈夫身败名裂。

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那可怜的丈夫──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了──眼神浑浊呆板,毫无光彩,衣衫褴褛地坐在碎石子路边的橄榄树下。而他的灵魂却开始了自由地飞行,在空中徘徊,一直飞到那曾举行婚礼的古堡,回到自己的新房,看着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男仆纵情恣乐。

不知怎么,他呆板空洞的表情令我十分熟悉,他坐在橄榄树下的形象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把VCD机关了,一阵睡意又涌上大脑,于是倒头睡下。

阿华回来的时候我还在睡。他把我叫了起来,让我换好衣服一起出去。那天晚上我们吃了很正宗的日本料理。吃鱼片时,浓重辛辣的芥末搞得我泪流满面。吃过饭我们又到衡山路的一家酒吧里和几个老外神侃了一通。最后又到隔壁的保龄球馆里打了几局球才回家。

洗过澡后阿华长出了一口气,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问我:“怎么样,今天晚上还算过瘾吧?”

“那个芥末太辣了,搞的我现在还有点头痛。最近身体是越来越差了,才打了两局球,胳膊就酸的不行了。不过,技术还说的过去吧?”

阿华躺到床上,拿起一本小说随意翻起来,“还行。努力一下分数还能高。”

“我在福建的时候有一次打过204分。”我颇有些得意,今天晚上我连赢了好几局。

阿华瞟了我一眼:“你做正经事也能像打球这么来劲就行了。”

“不是我不来劲”,我的嗓子突然有些发痒,赶紧点上了一根烟,“有些事谁也说不准。我当时确实想认认真真地干点事儿的,谁他妈知道会碰到这种事儿。我他妈就是个霉头。”

阿华看着书,沉默了好一会才对我说:“算了吧,也别老抱怨运气不好了。说到底还是你自己有问题。你自己没力量,碰到事情当然就扛不过去。不光精神上,身体上也得有力量。像你这样每天除了烟就是酒,成天不锻炼,身上全是虚肉,整个人就是没力量。身体不行,精神上当然更不行了。我两年前也和你现在差不多,很乱。一直到前一段才明白过来,自己先得准备好,有机会才能发力。像我这样,每天早上跑跑步,认认真真在公司里做点事情,晚上回来看看书,生活有规律,精神状态自然也就健康了。总得做点事,老这么晃着不是个事儿。”

我没有搭话,把烟头掐灭,把双臂枕在脑袋后面看着天花板。嗓子里还是一阵发痒,想咳却咳不出来。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翻滚,一直蔓延到全身的肌肉。过了好一会我才说:“你说的有道理,这次回家以后是得好好考虑一下了。”我翻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喂,你这有没有酒?特加饭就行。”

阿华有点生气了:“你少喝点行不行?老喝那种烂酒把身体都搞坏了。有钱喝点好酒也就算了,也不会怎么伤着身体。”

“特加饭便宜嘛,一块多钱一瓶。两三瓶下去就够劲了。”

“我衣柜上面有两瓶酒,是别人送的。”阿华有些意兴阑珊。

我踩着凳子从衣柜上把酒拿下来。居然是日本的清酒,从包装上看,价格肯定不菲。我仔细看了看标签,却没发现关于酒精度的说明。我开了一瓶,拿了一个玻璃杯,倒满,喝了一口。酒味很淡,酸酸甜甜的,像是降暑用的乌梅汤。

“这酒不错,挺清淡的。”

“前两天参加一个商场的开业典礼,主办单位送的。”阿华对我有些厌倦,懒洋洋地说。他从枕头下面取出日记本,开始记日记。

“上海真不错,这次来变化又不小。好多路都不认识了,我快变成头次进城的老农了。”

“我看你也差不多,就知道喝酒。”

“我也是没办法。”我将空了的玻璃杯再次注满,“你说我现在能干什么。”

“留在上海,找个工作,干起来再说。”阿华哼了一声。

我不再搭话。清酒的酸甜的口感十分舒服,我将酒喝光,又开了第二瓶酒。

阿华已经写好了日记,将日记本压回枕头下面,灭了床头灯:“我先睡了,明天一大早还得出去办事呢。你也早点睡吧。”

“我马上就睡。”我又点上一根烟,躺回沙发上,开始回想起白天看的黄色VCD来。酒精开始发挥作用了,我的精力越来越难以集中。我把瓶中最后一点酒倒进杯子。

那个可怜的丈夫又潜入我的大脑。

不知过了多久,我的意识终于逐渐恢复,周围的景物在身边慢慢浮现。我发现自己站在一间狭小的房间的门厅里,身上只穿着一件三角内裤,赤着脚。一名身材精瘦的四十上下的中年男人正抓住我的胳膊大声咒骂。

“神经病啊?强盗!还没见过像你这种人呢!想干什么呀!”

我用力想抽回自己的胳膊,但浑身酸软,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

“你别走,别想跑,讲清楚了,你到底想干什么。大半夜的闯进来,还有没有王法了?”他使劲抓住我的胳膊,不让我挣脱。

我身边通往外面走廊的门还敞着。他洪亮的嗓门终于有了效果。隔壁的邻居都出来了,几个驼背的老太太也围在门口。我头疼得想要撞墙,却一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中年男人拖着我向门口的邻居们控诉:“你们见过这种人没有。半夜跑过来砸门,敲开门就往里闯。我问他找谁他也不理,到屋里转一圈还想躺到床上睡觉。把我们家小兰吓的直哭。”他转头瞪着我:“你想干什么,耍流氓啊?告诉你我不怕这套。你今天甭想就这么拍拍屁股就走,不说清楚了我跟你没完。”

围观的人们也愤怒起来,朝着我指指点点。几位老太太摇着头叹气:“这世道,什么人都有。”

一位五十多岁的妇女看上去还算和善,走过来轻声问我:“小伙子,你是哪里来的,做什么的?”

我用力晃了晃头,想说话,可嗓子里干得要命,只发出了两声干咳。

一个三十七八的半老徐娘高声叫着:“甭理这种人,叫警察,报警!”五六个人随声附和着:“打110,报警!”

中年男人仍然抓着我不放,冲着我大声地质问,他嘴里浓烈的烟草味熏得我更加头疼。我扭过头,不去看他。屋里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穿着小背心和短裤,正透过半掩的卧室门缝惊恐地向外看着。我想向她笑笑,她却吓得哇了一声,用力关上了门。

中年男人更加愤怒了:“你还想吓唬人哪,没门!”他一只手握成了拳头向我的的胸口狠命砸了两拳。

我又咳了两下,头晕目眩,感觉自己马上就要倒下了。我闭上双眼,整栋居民楼都在跟着我旋转。阿华到哪里去了,我怎么会在这里呢?

可怜的丈夫坐在橄榄树下的身影再一次浮现。我突然明白了他给我的熟悉感是来自哪里。何疯子,他太像何疯子了。这时候我才想到,当初何疯子流着鼻涕靠在路边的树下时,也一定是在做逍遥游。坐在树下的仅仅是他空洞的躯壳而已。

我睁开眼睛,三个还明显有些睡眼惺忪的警察正站在门口,听七嘴八舌的人们介绍情况。一个年轻点的警察走过来,冷冷地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

我摇了摇头,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愤怒的中年男人面色涨得发紫,浑身上下都在微微地发抖。

“跟我们走一趟吧。”两名警察满脸厌恶地抓住了我的胳膊。人们还在议论着,安慰着那发抖的父亲。我则跌跌撞撞地被向门外推去。

走出了楼门洞,头上的月光照得满地惨白。我的双腿已经软得撑不住身体了,摇摇欲坠。我身后的一个警察用皮鞋在我的小腿肚上踹了一脚:“现在知道害怕了?早干什么去了?少装!”

抓住我胳膊的警察也松开了手,一把揪住我乱七八遭的头发:“快走,别瞎磨蹭!”

我似乎清醒了一下,头皮上疼痛的感觉真实地传来。我知道阿华是没办法来帮我了。我觉得这像是一个梦。我闭上眼睛命令自己赶快醒来,结束这个闹剧。这时我的脚下绊了一下,重重地摔在地上,刺眼的月光正好罩住我的身体。三个警察发出一阵轰笑,用脚在我身上踢了几下。我再也爬不起来了。我闭上眼。闭上眼。那可怜的丈夫和何疯子的身影就在我眼前,他们正朝我微笑。我也向他们笑着,等着他们带我一起魂游象外。

给王一&苗

1999.9

|马骅,1972年生于天津,复旦大学国政系毕业,作家、业余剧团成员。2003年马骅远赴云南德钦明永村当志愿教师,2004年6月在返村途中随吉普车一同坠入澜沧江,遗有组诗《雪山短歌》。马骅生前写有小说、诗歌、评论等,并翻译了美国女诗人伊丽莎白·毕肖普和英国诗人特德·休斯等人的诗歌。

题图: Evolution . 2015. Directed by Lucile Hadžihalilović. Courtesy of Alchemy

排版: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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