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案例之前,先說一說關乎我們每個人的一些現實情況,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相信很多都看過或者聽說過,主要講的就是得了癌症,醫藥費無力負擔,最後只好買國外的仿製藥,片尾我記憶猶新「抗癌藥入醫保了」。相信這句話很多人也激動不已。
然而,只有患癌的人群才知道,抗癌藥入了醫保,不代表就能買到,雖然抗癌藥進了醫保大幅度的降價,而很多抗癌藥卻在醫院「消失」了……去醫院買可以報銷的抗癌藥買不到,但是去外面買卻能正常購買,因此很多人開始抱怨醫院。
抗癌藥進入醫保後,反而買不到是一個事實,但是確實一個悲劇的事實……
我國的醫保參保人群大,但是總的來說即使有財政補助,醫保資金缺口依舊很大。因此有限的醫保資金,對於十多億參保人群,龐大的慢性病人群來說,醫保資金是捉襟見肘的。只好實施醫院控費政策,也就是每家醫院每年的醫保報銷金額是有限制的。
所以,很多醫院每到年底就對醫保住院、醫保開藥很謹慎;而對於醫保資金緊張,住院人多的醫院來說若開抗癌藥,意味著醫保額度消耗會很快,這也是為何抗癌藥進了醫保,反而買不到的根本原因,醫保資金緊張!
之前看過一篇調查文章,作者說每年我國醫保資金被違規違法套取額度高達千億,這個金額是否正確姑且不討論,但是違規違法套取醫保資金,本質上就是讓更多的人無法享受到醫保待遇,這是可以肯定的。
為了控制這種違規違法套取醫保資金的行為,各地相繼出台了「有獎舉報違規套取醫保資金」的政策。
例如,安徽省規定舉報查實的欺詐騙保金額在5萬以上(含)的,給予查實欺詐騙保金額不高於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查實欺詐騙保金額5萬以下(不含)的,以精神獎勵為主,具體情況見文件細則。
而筆者查閱了自己所在地重慶的獎勵政策落地文件,規定:獎勵最低500元起,按查實金額的2%獎勵;若有直接證據,降低調查難度的3%獎勵;內部舉報或者競爭對手舉報的按2.5%獎勵,有直接證據的3.5%來獎勵。而舉報團伙性、全市範圍套取醫保資金的,則原則上不低於1萬元。最高10萬元!
再來看看北京的醫保套現舉報政策:對於醫療機構、藥店等參與套取的,最低500元,50萬內(含)按2%獎勵;50萬以上按4%獎勵。個人套取醫保資金的按10%獎勵,最低200元;且超過1萬的還額外多500元。即使舉報的內容不涉及金額,但是只要屬實避免醫保基金損失的,也有500元的獎勵!封頂獎勵10萬元。
而最近,重慶就有人舉報了一起某民營醫院通過虛構醫療、虛增費用、空床住院、降低入院指針等方式來違法獲取醫保資金。被舉報後,該區醫保局立即採取處理辦法,向該院追回違規本金80318.41元,並處違約金228664.70元,同時解除與該院簽訂的醫保服務協議。
而舉報人也得到了1606.36元獎勵!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該區醫保局的調查中發現,舉報人本人也存在套取個人帳戶基金的違規行為,涉及金額949.45元。後醫保部門追回違規套取的949.45元資金,同時處以停用醫保卡一個月的處罰。
很多人認為,我不套就被別人套走了,反正都是國家的錢,不套白不套。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一旦查實有套取行為,套的錢不僅要被追回,如同上面的套取949.45元就被停用卡一個月。可以以身試法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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