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諮詢我們,準備離婚,但是不知道家裡的保險這些該怎麼處理。
給網友說了保單如何處理後,我們很好奇的就去找了一下全國的離婚數據,最開始找到的是2018年4季度統計的數據,後來發現這個數據是在國家民政部網站公布的。於是,我們去找到了最新的數據……
下載了最新的2019年第三季度數據,進行了排序,發現前三季度,全國結婚713萬對(1426萬人),離婚的也有310萬對(620萬人),離婚率43.53%,不得不說,太高了。
而計算了分省數據後,我們發現,離婚率最高的天津市已經超過了70%,而天津等級結婚的才73631對人,離婚等級居然已經有51951對,簡直太嚇人了。
而2018年位居第一的黑龍江省則在這個榜單中排名第二,離婚率依然高達67%。難道真的就是一言不合就離婚麼?
婚姻自由了,愛情廉價了……
那麼婚姻存續期間的保險怎麼處置呢?保單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一、已經理賠的保單
重疾或意外險的傷殘保險金,保險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關係,應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類新聞也屢見不鮮,丈夫生病獲賠重疾金妻子要求分,或者妻子生病的重疾險理賠金丈夫打官司要求分,都不會支持的。
二、未理賠的保單
有幾種情況,需要單獨說:
1、婚前投保且已交完各期保費,或投保人是自己父母,並且由父母交保費的,保單全部權益歸己方所有!
2、在結婚前投保,但結婚期間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交費的,則婚姻期間繳納的保費部分歸為夫妻共有財產。
3、在結婚後投保的,則該保單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若婚姻存續期間,己方父母給自己投保且父母交保費的,則是己方所有。
三、離婚後保單如何處理?
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保單,無需分割。
而屬於共有財產的保單,按照規定由雙方協商處理,因此並沒有完全固定的處理方式,如果一方願意,保單全歸另一方所有也是可以的。
這裡將說幾種處置方式。
1、對於孩子的保單,無論投保人是誰,儘量協商好後續保費如何繳納?是單方面的父親或母親繳納,還是其它方式。
2、妻子給丈夫投保,丈夫給妻子投保,這種投被保人不一致的保單,可以申請變更投保人、繳費人;同時詢問保險公司保單現金價值,然後由被保人折算給對方。這種方式,本質還是讓保險繼續存續。
3、投被保人是一個人的,處理方式通常是折算保單現金價值50%給對方,能不退保最好。
4、退保是最下下策的方式了。每個人的身體都在不斷的變化,現在退保了,不代表後續還能投保,並且保費還在上漲,所以能不退保是最好的。況且,很多人投保時候,保單的受益人還是孩子……
能走到結婚已經是極大的緣分,謹慎對待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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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PPKl24BMH2_cNUgDn8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