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頭們正在浪費自己的價值鏈 | 42 Daily

2019-10-29     42章經

本文來自我們的創投社群「創投理想國」 42 Daily。

你好,歡迎打開創投理想國會員通訊。今天我們來聊聊網際網路巨頭的價值鏈。

2017 年 6 月 16 日,在亞馬遜宣布以 137 億美元收購 Whole Foods Market Inc.(全美最大的高端生鮮連鎖超市)之後,美國所有主打線下零售的上市公司股價暴跌,如下圖,這包括沃爾瑪和 Costco 零售等公司。

股市的劇烈震盪意味著,當時的市場看好亞馬遜,甚至認為亞馬遜收購 Whole Foods Market Inc. 可以顛覆傳統線下零售業。

時間回到今年初,UBS 發布了一份消費調查,結果是,2018 年以每月一次的頻率在亞馬遜上買雜貨的會員人數比 2017 年少。

事實上,一般的線下超市送貨服務一個月要 200 美元,亞馬遜是 74 美元。而數據顯示,家庭主婦們使用前者的頻率比後者高。

大家似乎高估亞馬遜了。

Ben Thompson 認為,亞馬遜收購 Whole Foods Market Inc. 這一舉措最後並不算成功,是因為這無法與亞馬遜的原有價值鏈整合,所以無法創造更大價值。

對於一家已經獲得成功的公司來說,賺的錢應該被投入到那些可以重新整合原有價值鏈的事情上,使價值鏈其它部分壯大,通過有價值的差異性建立和加深護城河。

拿沃爾瑪和亞馬遜舉例子。

如下圖,在沃爾瑪傳統價值鏈中,連結供給和需求的依次是批發、分發、零售商店,而沃爾瑪能夠將批發和昂貴的線下商店網絡整合在一起,從而為需求方提供低價。

而亞馬遜的出現,就是用新技術重新整合這一價值鏈。如下圖,Amazon.com 把批發(wholesaling)和履約中心(fulfillment centers)整合到了一起,然後通過模塊化的配送服務分發(Distribution)。關鍵是,這一系列整合確實給消費者帶來了低價和方便。

亞馬遜最初一系列的整合很成功,但是收購 Whole Foods 並沒有達到同樣的效果。這是因為,生鮮並不契合亞馬遜的價值鏈。

生鮮都是不容易保存的商品,而且商品質量不像普通貨物一樣可以保證。舉個例子,超市裡賣的沐浴露,基本上只要是同一款,每瓶質量都是一樣的;但是假如說你去超市裡買水果,同一籃的水果都不可能是一個樣子、一個味道。更何況,生鮮還很講新鮮度。

因此,生鮮比較適合線下店鋪模式,而不是亞馬遜以履約中心為基礎的分發模式。

當然,我們不能決絕地說亞馬遜這事兒一定幹不成。當亞馬遜建立起一套適合生鮮的配送和儲存模式時,它肯定能成。但是,這樣的亞馬遜可能會看著非常像沃爾瑪,已經在這個領域拔得頭籌、資源豐富的沃爾瑪又豈會將到手的香餑餑讓人?

其實巨頭經常犯類似錯誤,比如 Google、Facebook、Apple。

先看看 Google。大家都知道,Google 最開始也是最核心的業務是搜尋引擎,價值鏈非常簡單:供給方(網站)- google.com - 需求方(找特定內容的網民)

這個價值鏈最後形成了良性循環,大量需求使 Google 不斷增加供給能力,優化體驗,最後得到更多需求。

後來 Google 把良性循環產生的利潤投入到了整合價值鏈,如下圖。一方面,Google 繼續努力建設基礎設施,完善伺服器、光纖等等;另一方面,它加入了廣告。

被整合進來的基礎設施和廣告加強了原來的搜索價值鏈,這個價值鏈運作地非常好。但是 Google Cloud 就沒這麼走運了。

Google Cloud 算是基礎設施,乍一看,這不就是 Google 引以為傲、並確實跑在世界前端的基礎設施嗎?很多人都在說,Amazon 和 Microsoft 危機重重。

但問題是,Google 的價值鏈並不契合軟體服務的邏輯。Google 的邏輯是,我建好了廣場,那麼多市民,他們會自己走到廣場裡玩兒的,我要做的最多就是保證廣場乾淨安全。

但是軟體服務的邏輯是,我開了一家特別小眾的店,買的人本來就很少,我肯定要自己多去找客戶,甚至為他們量身定製產品。

後者比前者多了一個中間層,即和用戶對接的銷售、用戶支持、客服等等。但是,Google 這部分非常貧瘠。Google 拿雞蛋打石頭,不在自己的價值鏈里玩,短時間肯定玩不過亞馬遜和微軟。

在 Ben 看來,Facebook 做 Watch 和 VR、Apple 做流媒體、微軟做手機和消費網際網路服務也是一個道理,都跳出了自身原有的價值鏈,跟本來就是流媒體大佬的企業競爭,而不是整合原有價值鏈,大機率得不償失。

講到流媒體,不得不提 Netflix,這個公司就是重新整合已有價值鏈來加深護城河的優秀代表。

Netflix 最初的商業模式是通過郵件租 DVD,下圖是它的價值鏈,內容創造者把內容賣給 Netflix,Netflix 再把內容放進 DVD 租給用戶。這意味著,Netflix 整合了用戶關係和內容所有權。

Netflix 後來不賣 DVD 了,而是不斷買原創內容做流媒體,看起來技術很不一樣,但其實跟 DVD 時代的價值鏈邏輯是一樣的。

相比把相同的技術放進全新的價值鏈,把新技術放進原來就可行的價值鏈比較靠譜。

不過,巨頭就算是折騰也不容易一下子死掉,畢竟已有資源真的很豐富,已有的價值鏈也還在不斷產生價值,失敗也需要時間。只是說,長期來看,它們的資源也許沒有外延生長。

最後,Ben Thompson 認為,巨頭也許比我們想像地局限得多,它們在價值鏈上的創新能力,也就是這篇文章講的整合能力,也比我們想像地弱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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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mRemFm4BMH2_cNUgwf-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