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曦曦媽的頭條手機端頁面,被一則「七旬老太婆打暈4歲男童沉塘致死」的新聞刷屏了。
悲劇發生於2019年8月5日16時45分的海南省樂東縣樂光農場,據七旬犯罪嫌疑人交代——2017年,其與鄰居(死者爺爺)因土地糾紛產生矛盾。
2019年8月5日16時10分左右,她從自家菜園回住處,途中遇到死者爺爺,兩人再次發生口角,她負氣回到家中,心中滿是怨恨,所以產生了報復心理。16時45分左右,她發現鄰居家的4歲男童無人看管,於是將其誘騙至自家房前偏僻處毆打致暈,並將該男童裝入編織袋,沉入樂光農場社區辦公樓後的蓮花池內致死。
據了解,8月5日16時33分,4歲男童的父親駕駛著皮卡車從家中離開,準備去接上補習班的二女兒回家。而此時,他的大女兒正在家裡睡覺,而家裡的老人也在忙活,他想著接二女兒也就13分鐘左右就可以返回家裡,所以就留下4歲男童獨自在院子裡玩耍,沒想到等他返回家長時,便發現兒子不見了。
年僅4歲的孩子,生命之花還未綻放,就被終結,真的讓人心疼不已。此事件,不能僅僅只是當一個新聞來看,作為父母,我們至少應該明白這幾個道理——
(1)不要讓孩子落單,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4歲男童無人看管,便給七旬老太婆肆意報復提供了便利和機會。如果當時男童父親將男童帶著一起去接二姐姐放學,又或者男童父親把男童交給爺爺奶奶看管一會兒,悲劇也可能就不會發生。
孩子的安全問題,是每個家庭的大事。這個暑假,孩童意外墜樓或者溺亡的新聞,已經出現了很多很多次。
作為父母,就孩子的安全問題,我們一定不能疏忽大意。家裡存在的安全隱患,我們要及時排除,該安裝的兒童防護網,我們要趕緊安裝上;不管是去樓下取快遞,還是去樓下扔垃圾,我們都不能抱著僥倖心理把孩子獨自留在家中;出門在外,隨時牽著孩子的手,不讓其有橫穿馬路或者到處亂竄的機會,這樣才能防止悲劇發生,也能防止走失事件。
讓孩子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活動,不論自己去幹什麼,都應該把孩子安排在一個自己隨時隨地能夠看到的地方。不讓孩子落單,孩子發生危險的幾率才會大幅度減少。
(2)鄰里和睦很關鍵,不要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兒致使彼此心中有怨
尤其是在農村,兩家人的土地、房屋可能是挨在一起的。今天你強占了一點點我家的土地,明天我就要想辦法還擊還擊……總是因為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兒,讓彼此都心生怨恨。
前幾天我剛看了一個案件剪輯——兩家人同姓,算是族親,兩家住在一個村裡,相距幾百米的位置。因為兩家建房子,去河裡挑泥沙,一家多挑了一點點,另一家就開始心生怨恨。總是給自家兒子透露——看到沒有?對面那家人總是欺負我們。
自此以後,這家大人的各種思想灌輸,致使他們家孩子一直活在仇恨之中,因為孩子認為父母的不開心,都是那家人造成的。他們家兒子21歲那年,剛剛失戀,心情極度不好,看到對方家裡7歲的男孩正坐在自家的屋子裡看電視,遂產生了報復的心理。
他把7歲小男孩誘騙至山上,將其打暈後裝入編織袋,扔進了山洞中。3天後7歲男童被發現,還被搶救了過來,而21歲的犯案人早已認為自己犯下命案逃之夭夭,之後的十多年他從未跟家裡聯繫過。直到他被警方抓獲,其父母才意識到自己的小肚雞腸毀了孩子一生。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不管是作為父母,還是作為爺爺奶奶等,都應該把鄰里和睦看得極度重要。因為現實總是告訴我們,如果發生鄰里糾紛,又恰巧遇到思想極端的人,就容易給家庭成員帶來不可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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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4歲男童成鄰里犧牲品這件事情而言,網友的一首小詩很有教育意義,希望大家都讀讀———「多因小菜園,就差那一線。兩家起口角,結下不了怨。做人要和善,事事不結怨。學學六尺巷,一生得平安。孩子最無辜,求法要重判。君子動口舌,小人起殺念。多與君子交,小人躲遠點。不是誰怕誰,只求一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