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的稅務處理,5個案例為您講明白

2019-11-18     米印盒子

企業職工福利形式多種多樣,有發放的住房、交通等各種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也有組織員工旅遊、療養等支出,在端午、中秋等重要時刻也會組織聚餐、分發禮品,那麼這些職工福利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又該以何種標準在稅前扣除?下面,我們就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來說明。

情況一:企業聚餐,產生的費用如何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對於文件中沒有列舉提到的費用項目,根據2012年總局所得稅司在線訪談時的答覆,如果確實是為企業全體屬於職工福利性質的費用支出,且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原則,以及符合支出稅前扣除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相關性和確定性要求的,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情況二:某企業組織員工旅遊,旅遊費如何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組織員工外出旅遊,應區分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支出。

根據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

企業組織員工旅遊如符合上述關於工資薪金規定,且符合合理性原則的,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扣除,如安排優秀員工旅遊。對全體職工普惠制的旅遊支出,則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如果是屬於工會組織活動的旅遊支出,應作為工會經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情況三:某企業中秋晚會並發放員工禮品,產生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此情況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以及個人所得稅(此處暫不說明)的處理,同時應區分贈送的是自產的貨物或外購的貨物兩種情況處理。

企業所得稅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二、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於交際應酬;

(三)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於股息分配;

(五)用於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第三條規定:「企業發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另有規定外,應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

企業發放禮品給員工,在所得稅方面應按照貨物的公允價值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因為不符合會計收入確認原則,在會計上不確認收入,所以在所得稅彙算清繳時應做視同銷售收入納稅調增,並調整視同銷售成本。同時企業將貨物當做福利發放員工,則應按照福利費的標準在稅前進行調整。

如果企業贈送的對象為客戶的(買一贈一除外),也在所得稅上應視同銷售。同時可以作為業務招待費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增值稅方面,如企業是將自產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的,視同銷售貨物,應計算繳納增值稅;如將外購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的,則不視同銷售貨物,但一般納稅人就該外購貨物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如果企業贈送的對象為客戶的,屬於增值稅視同銷售的範疇,應視同銷售貨物,應計算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就該外購貨物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情況四:某企業安排優質客戶旅遊,旅遊費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因此,該企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費,可以計入業務招待費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

情況五:某企業在酒店舉行會議,發生的會議費、餐飲費、住宿費等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如企業實際發生的會議費、餐飲費、住宿費等可以在稅前扣除。

從以上舉例中可以看出,作為可以稅前扣除的福利費範圍的,除了(國稅函〔2009〕3號有明確規定的之外,如果確實是為企業全體屬於職工福利性質的費用支出,且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權責發生制原則,以及符合支出稅前扣除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相關性和確定性要求的,可以作為職工福利費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但福利費並並不是一個萬能筐,不是所有的員工支出都可以在福利費裡面進行扣除。如企業組織籃球賽,分發給員工的籃球服屬於,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可以作為福利費按照規定在稅前扣除。如果是餐飲企業為前台服務員配備的工作服,因是為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的,可以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而不作為福利費支出。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Ps-Xgm4BMH2_cNUgul-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