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設立一家新分公司,這些財稅知識你需要了解

2019-10-12     米印盒子

公司規模做大了或是有了其它需求,肯定是想成立一家新的分公司,那麼,成立一家分公司,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點呢?

首先,我們需要先對「分公司」這個公司形式有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六條規定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其次,我們需要關注「分公司」的稅務處理事項

增值稅方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增值稅納稅地點的相關規定: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企業所得稅方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規定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註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註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對企業所得稅納稅地點及計算方式做了進一步說明: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該居民企業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以下簡稱匯總納稅企業)。匯總納稅企業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

匯總納稅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匯總計算的企業所得稅,包括預繳稅款和彙算清繳應繳應退稅款,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各分支機構根據分攤稅款就地辦理繳庫或退庫;50%由總機構分攤繳納,其中25%就地辦理繳庫或退庫,25%就地全額繳入中央國庫或退庫。

對於以總機構名義進行生產經營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無法提供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也無法提供「稅總2012年57號公告」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相關證據證明其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身份的,應視同獨立納稅人計算並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最後,目前部分地區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政策為分公司成立第一年不需要在當地預繳,在母公司所在地匯總繳納,次年起,分公司所得稅「就地預繳、匯總清算」。具體企業所得稅徵稅政策需要與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核實確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AI5VzW0BMH2_cNUgTzJ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