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人类理性发展史: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视域 | 社会科学报
对谈
作为当代社会批判理论的集大成者,哈贝马斯晚期以“自我理解”概念来阐述人类历史规范结构演变的论点,近年来逐渐受到国内学界关注。为了更好立足历史唯物主义语境,在与同时代思想家的理论资源进行借鉴比较的基础之上探析哈贝马斯晚期哲学的发展脉络,近日,德国伍伯塔尔大学斯迈尔·拉佩奇教授应邀在南京师范大学作了一场题为“论哈贝马斯在《这亦是一部哲学史》中将哲学视为‘自我理解’的观点——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阿佩尔话语理论”的讲座。讲座结束后,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数字与人文研究中心主任吴静,以及哲学系讲师于沫围绕讲座主题,就阿佩尔话语理论的成立基础、规范逻辑的有效性前提等问题,与拉佩奇教授展开了学术对话。
原文 :《重思人类理性发展史: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视域》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 傅浩
图片 |网络
赋予先验语用学历史性维度
吴静:我想要和拉佩奇教授商榷的是,阿佩尔被称为“先验语用学”(transcendental pragmatism)的话语理论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先验”性质的哲学。从理论史的发展角度来看,“先验”一词隐含着忽视社会具体实践过程及其界限的思维集中化趋向。当阿佩尔试图将语用学引入先验哲学的观念架构之内,他是如何处理具体抽象思维与社会实践、先验逻辑与经验具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的?
拉佩奇:首先,阿佩尔的先验语用学建构有两大理论愿景。其一,使先验哲学摆脱传统形而上学历史目的论式预设,这就意味着要摆脱以康德-黑格尔体系为代表的意识哲学的桎梏,这种意识哲学充满了对诸如“历史终极目的”“物自体”等教条主义式普遍范畴的预设。基于此,阿佩尔将可被分析的对话引入了对观念论的重构,以此实现一种形而上学的转向。其二,为语用学赋予坚实的形而上学基础。在阿佩尔看来,话语交流之中隐含着一种“哲学反思毋庸置疑的前提”,它兼具认识论与伦理实践层面的双重证明功能。也就是说,对话的发生以对话者对基本话语规范的肯认为前提,这样一些作为前提性的对话规范不仅是人的共识性认识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是社会伦理的生发基础。这样,阿佩尔就在先验哲学与语用学之间建立起了一条坚实的连接,他本人将这种连接称为“形而上学的第三范式”。
其次,阿佩尔通过对马克思“实践”概念和黑格尔“绝对自我反思”范畴的借鉴,发展出了先验语用学的“自我重构原则”。一方面,这意味着将作为先验语用学真理标准的话语-伦理规范假设为促进人类历史进步的“准目的”(quasi-telos);另一方面,这一准目的并非一成不变的悬设,它需要在现实社会实践中,对话语的规范性和伦理的标准展开批判性审视,并以此为基准评估人类历史的发展状况。在此意义上,自我重构原则所描述的是一种以实践为导向的人类历史的发展潜力。正是通过对社会实践的强调,阿佩尔赋予了先验语用学历史性维度。
阿佩尔话语理论与哈贝马斯“自我理解”
吴静:拉佩奇教授,您怎么看待阿佩尔对哈贝马斯哲学的借用,以及先验语用学对晚期哈贝马斯“自我理解”概念的启示作用?据我所知,哈贝马斯哲学中一大悬而未决的问题是“规范逻辑的普遍有效性”。如果将这种有效性诉诸规范逻辑内部,那么很难不成为另一种历史目的论的翻版。但若将这种有效性诉诸经验性外部,又似乎意味着向强调偶然性的后现代主义回归。这两种立场应该都是坚持理性主义的哈贝马斯所绝不能接受的。阿佩尔是怎么解决这一哈贝马斯哲学中所固存的问题的?他的这种解决路径又对晚期哈贝马斯有关人类理性史的论述起到了什么样的影响?
拉佩奇:事实上,您所指出的规范逻辑的普遍有效性问题,正是哈贝马斯在文本《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所提出且未明确解决的重要难题。阿佩尔认同哈贝马斯为规范性定理的发展逻辑所赋予的理论核心地位,但他通过对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自我反思概念的重释,以“批判-重构”式的自我反思原则,为规范性逻辑的发展注入了基于对话交往的社会实践前提。在近作《这亦是一部哲学史》中,哈贝马斯借助“内在性的诠释者视角”和“系统功能性的参与者视角”所论述的人类基于“自我理解”概念所产生的理性史,与阿佩尔的绝对自我反思概念具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在这部著作中,哈贝马斯通过对双重视角的运用,勾勒出一条“仪式—神话—国家律法—理性普遍准则”的人类自我理解史发展脉络。其中,神话世界观是人类有意识地诉诸规范普遍有效性的开端,它在自我设定认知的同时又预设着现存的认知结构,其自我演变发展构成了“轴心时代”至启蒙运动以降的整部人类理性发展史。这种“预设即设定”的理性发展史重构无疑契合了阿佩尔语境中的绝对反思概念。
同时,阿佩尔的话语理论可以对哈贝马斯的“自我理解”观点起到“纠偏”作用:基于话语论辩基础上的对话伦理学,一方面预设了历史发展的规范性“准目的”,另一方面在话语-伦理实践中将这些准目的不断加以推进和实现。可以说,阿佩尔的“准目的说”避免了晚期哈贝马斯所作出的,将规范性发展逻辑简化为经验描述性内容的理论让步。
重建人类历史发展的规范性逻辑
于沫:拉佩奇教授,您认为阿佩尔和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均可以落脚于“自我理解”问题之上。对于这一问题,马克思是否有明确的阐述?哈贝马斯又是怎样在自我理解的概念语境中,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构这一理论宏愿的?
拉佩奇:首先,自我理解问题在马克思语境中有着明确的发展脉络。早期马克思将自我理解视为批判哲学指涉社会现实的必然目标。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在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又赋予其明确的实践和社会历史维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实践语境中实现自我理解与自然历史的贯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通过实践活动赋予了自然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只能通过劳动加以把握。通过对劳动及其产生基础的人类思维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了自我理解在唯物史观中建构的重要作用:人类只有当理解历史建构的原则之后,才能有意识地创造历史。
其次,阿佩尔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继承,将先验语用学的自我重构原则与自然历史相连接。他认为,人类文化发展是自然历史发展的更高阶段,以此将先验语用学原则转变为历史发展的准目的。这样,人类规范逻辑的发展才能在解决其普遍有效性前提之后,与马克思视域中的“自我理解”概念相贯通。
最后,哈贝马斯同样继承了马克思将自我理解视为自然-社会历史发展更高阶段的观点。在《这亦是一部哲学史》中,他将人类自我理解的历史进程纳入社会批判理论的一般性分析框架之中,通过对自我理解的系统-功能性视角的考察,重新赋予了交往理性最初的形式内涵。这里,哈贝马斯对人类理性史的重构,已超出他所指认的过于强调劳动范畴的传统历史唯物主义的局限,与阿佩尔“回返自身”的自我反思概念有着契合之处。
不过,“规范逻辑的发展有效性”这一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在阿佩尔那里有着更为详尽的论证。阿佩尔借用对话伦理学“预设即设定”的方式重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规范性逻辑:它一方面给予了道德立场充分的合理化论证,另一方面将自我发展的对话伦理设定为历史发展的合理化目的。由此,阿佩尔的话语理论能够在摆脱了历史目的论的前提下实现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耦合。
于沫:哈贝马斯所进行的人类理性史重建工作,能否解决自黑格尔哲学中就已初现端倪的“现代性”问题,似乎值得商榷。正如哈贝马斯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所言,现代性的核心问题就是实存与本质如何统一的问题。尽管哈贝马斯肯定了青年黑格尔派从实存出发的致思路径,但青年黑格尔派实际上是通过意识的前设架构来讨论实存问题的,其中隐含着忽略现实经验世界的理论倾向。因此,哈贝马斯能否超越青年黑格尔派的不足,在现实世界中重构实存与本质的统一?
拉佩奇:在《这亦是一部哲学史》中,哈贝马斯详细考察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发展谱系。他指出,青年黑格尔派主要的哲学主题是确立自然-社会历史和理性主体的自由活动之间的可能连接。这一主题在黑格尔哲学中以逻辑反思的方式呈现,但只有到了马克思那里,它才被赋予了实践向度。正是在社会实践的意义上,自然-社会存在和人类历史发展的目的实现了真正连接。需要注意的是,哈贝马斯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实际上遵循了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考路径,而这一路径也曾被青年马克思乃至海德格尔所沿用。从根源上说,对实存和本质统一问题的考察与规范性定理的有效性前提密切相关,而哈贝马斯本人对此迄今尚无令人满意的论证。不过,这一问题仍具有广阔的讨论前景,因为哈贝马斯仍在不断地进行理论自我更新和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王元钊/整理)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1874期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王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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