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心灵哲学中的知觉研究该何去何从? | 社会科学报
▋深度
随着当代心灵哲学的演进,对知觉的研究出现了很多新的话题与视角,并且更加细化和深入。知觉是人们内在世界与外部客观世界之间的通道,其过程复杂,理论多样,知觉研究面临对象如何向人们呈现出经验、知觉的本质如何厘清等难题。未来,知觉研究究竟该如何发展?
原文:探索破解当代心灵哲学中的知觉难题
作者 |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教授 柳海涛
图片 |网络
由于牵涉到主体与世界的联系,自古希腊开始,不少哲学家都讨论过知觉问题,巴门尼德较早地反思了思维与对象的关系,认为人们可以思维知觉上不存在或不可实现的对象。柏拉图论述了视觉、听觉、触觉、信念等各种心理状态的关系,认为这些心理状态与对象直接相关。亚里士多德更是在《论灵魂》中提出了系统的知觉理论。笛卡尔、洛克、休谟、贝克莱等人的理论奠定了当代心灵哲学对知觉研究的基础和基本框架。具有分析哲学背景的哲学家如罗素、奥斯汀、戴维森、塞尔、麦克道威尔等也曾讨论过知觉。总体来看,知觉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认识论中知觉的功能,这在笛卡尔以后愈来愈受到重视。它主要关注知觉在获得外部世界知识中的作用:知觉是否给我们提供了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是如何提供的?程度如何?另一方面是知觉与其他心灵特征的关系,如信念、概念、意图等,解释知觉是如何与这些心灵功能相联系的。随着当代心灵哲学的演进,对知觉的研究出现了很多新的话题与视角,并且更加细化和深入。
知觉问题的主要理论
主要的知觉理论可概括为三大类。第一,直接实在论(naive realism),认为主体不需要媒介而直接感知到对象。它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错觉(或幻觉)论证。错觉中没有真实对象,这说明知觉并非直接的,它经由某些中介。由此产生了第二种观点,即间接实在论,它认为主体通过表征媒介如感觉数据,才感知到外部对象。不少哲学家都持此立场,如洛克、罗素等。第三,观念论(idealism),以贝克莱为代表,认为知觉纯粹是心灵内在事件,所有存在都是观念性存在。当代心灵哲学对知觉的研究继承了这些历史传统,但在自然主义的背景下,出现了更为丰富具体的知觉理论,不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方法上都展现出了丰富性和拓展性。总体上可把它们分为五种。一是感觉材料(data)理论。它包括了间接实在论和观念论,前者以杰克逊(F. Jackson)和罗宾逊(Robinson)等人为代表,后者以斯温伯恩(Richard Swinburne)为代表。间接实在论使主体和对象之间蒙上一层知觉面纱,遭到了心灵哲学中物理主义和维特根斯坦“私人语言论证”的反驳。斯温伯恩是当今为数不多的坚持实体二元论的学者,不过在物理主义冲击下,观念论以知觉来界定存在还需要更有说服力的解释。二是副词理论(adverbism)。它从质(qualia)的内在视角强调知觉的现象特征,如看到苹果是红色的,副词“红色的”是知觉的本质属性。齐硕姆等人持此观点。副词理论的问题是它不能区别心灵状态本身和对象向心灵的呈现,另外,它也把知觉行为和对象的结构等同了起来。三是共同种类(common-kind)理论。以刘易斯(D. Lewis)为代表,认为真实知觉和相对应的幻觉在根本上是相同的状态,它们有同样的现象特征,表征着同样的东西,有相似的内在心理属性,它们的不同仅是外在的因果起源和是否准确的表征。该理论的主要问题是,把真实知觉和错觉混同会导致观念论与实在论的不可调和。四是意向论,也叫表征论。塞尔、安斯康姆、德雷斯克(Dretske)和泰尹(Tye)等人把知觉看作心理表征的形式,认为知觉是一种特殊的意向状态,否认知觉经验的现象特征由对象决定,而是由知觉内容决定。意向论不能解决知觉经验和纯粹思维的差别。在知觉经验中,对象是朝向主体的对象,有不同于纯粹思维的非概念内容。五是析取主义(disjunctivist)。它和共同种类理论相反,麦克道威尔、马丁(M. G. F. Martin)等人认为错觉和真实知觉不是同类,知觉经验要么是真实的,要么是幻觉,即析取。通过把错觉和真实知觉作为不同种类,维护一种实在论立场。然而,它被质疑能否在现象性上把错觉和真实知觉处理成不同的心理类型。当前西方学者讨论较多的是意向论和析取主义。以上这些知觉理论从不同侧面刻画了知觉的特征,深化了对知觉问题的认识。不过,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种被多数人普遍接受的理论。
近年来,国内学界也开始关注知觉问题,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评述西方学术动态和研究进展。二是以知觉为视角分析心灵哲学中的其他论题。三是从知识论视域探究知觉问题。此外,也有不少学者从现象学和认知科学层面涉及了知觉问题。总的来看,国内学界对知觉问题介绍、概括得比较准确,甚至在某些方面有了较为深刻的研究。不过,就现状而言,首先,对知觉的哲学史还缺乏清晰的梳理。其次,对知觉理论中一些重要概念和问题缺少详尽的解析,比如直接实在论和表征论,它们有强弱、宽窄等不同的层次,对这些问题的澄清能够进一步细化出不同的知觉立场。最后,对自然主义路线不够重视。知觉离不开神经信息的表征,脑科学、人工智能、心理学等领域的实证材料有助于对知觉问题进行哲学反思。
知觉研究面临的主要难题
知觉是人们内在世界与外部客观世界之间的通道,知觉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知觉理论的多样性,但根本问题是内在知觉经验与外部知觉对象的关系,它面临的第一个难题是对象如何向人们呈现出经验。直接实在论符合生活常识,历史悠久,如析取主义、吉布森的经验告知实在论、塞尔的意向论都尝试维护这一传统立场。然而,直接实在论的最大障碍是错觉论证,错觉论证是知识论的关键论证,它会导致间接实在论和观念论。间接实在论实际上也是一种表征论,它和直接实在论一样承认外部对象的存在,但呈现的方式不一样,前者必须经过表征中介,后者则是直接感知。错觉论证的极端后果就是观念论。虽然它有违常识和物理主义,但贝克莱首先用知觉来定义实在,这导致后来的知觉研究围绕“存在即被感知”产生了众多争论。
第二个难题关于知觉的本质。直接实在论、间接实在论和观念论代表了知觉经验与外部对象的三种基本关系。首先,这三种理论是相互关联的,关联的环节是错觉论证。它们在根本上不否认客观的外部世界,要点在于获知外部世界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其次,知觉状态与意识状态有本质区别,若不厘清这一点,就不能发现直接实在论中的“直接”和表征论中的“表征”分别蕴含着不同的层次。单纯的感官感知和进入意识状态的感知不同,因此直接实在论有强弱的差别。知觉中介和心理中介也是不同的,因此表征也分为宽表征和窄表征。最后,虽然直接实在论面临错觉或幻觉的难题,但通过重塑错觉论证,直接实在论实际上是一种更为合理和可接受的立场。
第三个难题是知觉的自然主义研究。托诺尼和科赫等人长期研究大脑的信息处理过程,认为意识经验是神经信息的整合,知觉内容和知觉类型可以通过信息计算被量化。因此,知觉经验能够通过信息模型被刻画。我们可以把知觉分为对象领域、过程领域和反应领域。对象领域即外部世界,过程领域即感官刺激的不同形式,关键是在反应领域。反应领域的不同直接决定了知觉的内容和现象特征,而反应取决于主体与世界的结构关系。
知觉研究的未来发展
未来对知觉问题的研究,首先应关注当代知识论的进展。人们通过知觉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而知识的形成过程不仅有外部对象施加的特定影响,而且具有主体内在的心灵机能。厘清知觉的相关问题,可以加深对知识本性的认识。
其次,拓展知觉与心灵哲学中主要论题之间内在联系的研究。对心灵哲学诸多重要论题的深入研究需要从对知觉本质的重新探讨着手,比如意向性、自由意志、心身关系等,实际上可以把它们看作知觉问题在某些特定维度的表现。以知觉为切入点,能够为进一步研究心灵哲学中的这些核心问题提供新的视角。
再次,加强知觉与其他相关哲学问题的交叉研究。知觉在形而上学(如空间、颜色的本质)、美学(如什么是美感)、道德哲学(如自由意志)等领域都是潜在的重要课题。对知觉的深入挖掘能够帮助澄清人们关心的主要哲学问题。
最后,推进知觉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研究。虚拟现实是通过人们的知觉沉浸才成为可能的,在虚实融合的场景中,知觉是重要媒介。随着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知觉经验的现象性是人工智能深度演化面临的巨大挑战,但不能据此否认人工智能的意识功能与实践价值。对知觉对象、知觉内容和现象性等相关知觉问题的研究能从不同路径揭示知觉的特性及其机理,从而促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向更高层次延伸。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化时代背景下身心问题研究”(22BZX022)阶段性成果]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73期第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宋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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