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把握好“五大关系” | 社会科学报

2023-10-18     社会科学报

原标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把握好“五大关系” |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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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大政治任务。这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促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重大战略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旨在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五大关系”。

原文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把握好“五大关系”》

作者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二级教授 周敬青

图片 |网络

一、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之间的逻辑关系。两者之间总体上体现出目标要求和实践路径的关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目标要求,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根本价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根本实践路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决定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科学内涵的总体布局和构成要素,包含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体系、党的思想建设教育体系、党的组织建设架构体系、党的作风建设形塑体系、党的纪律建设惩戒体系、党的反腐败斗争建设净化体系,以及贯穿其中的党的制度建设规制体系七个子体系。这七个子体系基本涵盖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虽然各自地位与作用不同,但它们之间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辩证有机统一的整体系统。

二、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体现在:一是价值目标的一致性。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都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造就勇于自我革命的马克思主义长期执政党的客观需要。二是概念内涵的交融性。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自我革命题中的应有之义,是新时代最自觉、最深刻、最彻底的党的自我革命的展现形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然包含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也必然包括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三是实践推进的共时性。两者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进而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实践中应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三、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一是聚焦不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侧重管党治党党内治理,聚焦突出政党自省自律;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侧重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体系,聚焦凸显党外监督。二是体制机制制度有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体制机制制度的层面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打造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规范角度看,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包含一部分对公权监督的国家法律规范,如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则并不必然要求包含该部法律等法律规范。三是功效联动。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党,也是长期领导党。作为执政党,要全面领导国家政权机关完成执政使命任务;作为领导党,又要全面领导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这种双重政党政治功能属性将长期统一于党的执政地位中,两者一体密不可分。这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内治理功效必将对党的治国理政绩效产生重大影响。从这个层面上看,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必然要求。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进程中,要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体现在:一是包含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包含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然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点内容。二是保障关系。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制度是实践的结晶,是理论的升华,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能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互动发展关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新实践、新任务、新挑战为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供新需求、新目标、新动力。

五、把握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思路方法和实践路径之间的逻辑关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思路方法和实践路径,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的“三个更加突出”“四全”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三个更加突出”的重要论述侧重于思路方法,即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四全”的重要论述侧重于实践路径,即要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三个更加突出”“四全”重要论述为我们把握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思路方法和实践路径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性推进党的建设原则。党的事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化建设就覆盖到哪里。二是系统性补齐短板原则。聚焦问题多发点、矛盾聚集点、百姓关注点,找准差距、补齐短板。三是创新性与时俱进原则。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发展中才能得到解决。应在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伟大实践中继续做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工作,从而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四是科学性追求实效原则。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过程中应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那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症结所在,稳扎稳打,务求实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21ZDA121)前期研究成果。]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72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王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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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3043d808557735dd162bacbd57e4ad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