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以本土知识传承,延续活态遗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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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与社区发展探讨
文化遗产与社会治理的结合,强调鼓励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到这一过程中,通过各方之间的合作和协调,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原文 :《延续活态遗产的生命力》
作者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 李光涵
图片 |网络
活态遗产是近20年在文化遗产领域中的新兴概念。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在2003年率先提出要重视遗产地的活态维度,认可与当代生活的关联,尤其是核心社区如何持续参与作为遗产地长期的守护者和主人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将活态遗产的理念融合进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里,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备“活态”性,在代际传承中不断被再创造,并且会顺应环境而进化。但其实基于遗产地的活态遗产概念并不仅止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该概念的提出正是为了避免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等二元化概念所带来的问题,而是强调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保护管理方法,可以应用于任何传统功能仍在延续,物质与非物质要素并存的遗产地。文化多样性的概念提出后,活态遗产更明确地以与社区的关联性以及传统的延续性为其主要特征,强调活态遗产是一个持续演变的过程,并且以人为载体的代际传承是其核心的理念。
活态遗产的延续性可以从四个主要方面来理解:功能的延续性、社区关联的延续性、文化表达的延续性,以及维护的延续性。首先,这个概念最重要的就是使用功能的延续性。诚然,所有的遗产都可以有一些现代功能或利用的可能性,但这里所强调的原始功能与人们(使用者)的认同息息相关,可以帮助建立人与遗产之间紧密的联结。如果原来的功能可以延续至今,那必然会与当初为某一社群或使用者所创造的场所有关,例如寺庙与信众、家族与祠堂、传统村落与世居居民等,可称呼他们为遗产地的“核心社区”或“核心决策者”。核心社区的现代生活会被遗产地所发生的变化影响,反之亦然。一个保存了传统功能和核心社区的遗产地不可能一直保持一成不变,在历史的进程中必会根据环境、人口和时代的变化而不断演变出不同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表达。物质文化表达的变化可以是历史建筑的更新、加建,甚至是新建,也可能是建筑或聚落格局的变化以适应环境和人口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化则包括活动、行为、仪式和使用者等的改变。核心社区对于还在使用中的关联遗产,一定也会有相应的长期维护和管理,构成了一套包含传统习俗、技能、技艺和材料的知识体系。在很多情况下,这个维护管理的知识体系至今依然能发挥作用,甚至能为社区提供生计。
综上,活态遗产因为有生活在其中的人才拥有生命力,并且是持续变化的。因此,活态遗产的保护要着眼于维护其延续性和动态管理变化。
国际自然保护领域也逐渐从单一的自然生态科学拓展到自然与文化融合的整体性视野,关注生物文化多样性、社会生态环境韧性等概念。其中,由原住民或世居族群所掌握的在地知识被普遍认可为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可持续发展能做出重要贡献,在生物多样性的评估管理、气候变化的评估和应对策略,以及自然灾害预防的研究中都受到关注。
本土知识是指一个社群与所在的自然环境经过长期互动所产生的各种抽象或具象的理解、技能和哲理,即他们世代积累的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基础依据。这个知识系统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语言、分类系统、资源使用方法、社交活动、仪式、精神信仰等。本土知识的持有者有以下几个特征:一、自我认同并且被社区所承认和接受为一员;二、具有历史延续性的社会或社群;三、与其地域和周边自然环境有紧密的联结;四、有独特的语言、文化和信仰;五、有独特的维系环境和生活系统的人群和社区。
结合活态遗产所强调的遗产核心社区以及与其息息相关的延续性,无论是功能利用,还是社区在情感、精神或文化上的认同联结、文化表达载体或是维护管理知识,其实都指向了核心社区所掌握的本土知识。基于本土知识的遗产观不仅能够在文明比较的视野中彰显本土性的保护理念,而且能够回应遗产的主人翁,即在地的核心社区以及与遗产保护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基于本土知识的遗产观能够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状态,在此过程中,通过培养人们对于建成环境和自然环境的主权意识和共享责任,对自然和文化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和适度利用,进而实现有序平等的代际传承。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67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王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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