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線的北斗、司機的死,誰最應該為這樣的結果買單?

2021-04-12     SUV大師

原標題:掉線的北斗、司機的死,誰最應該為這樣的結果買單?

距離河北貨車司機因為北斗系統掉線,受到處罰後服毒自殺,已經過去一周。隨著官方發布事件調查情況後,事件似乎已經告一段落,但大師想說,這只是國內貨車司機辛酸日常的其中一面。就像司機金先生留下的遺書那樣,「希望用他的死來喚醒領導對這個事的重視」。

先來回顧一下事情的始末,今年4月5日,河北司機金某駕駛大貨車在途經唐山市豐潤區超限檢查站接受檢查時,由於當時車內北斗定位系統掉線,檢查站工作人員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以及扣車的處罰,然而金某並不接受當時的處理結果。隨後,金某寫下一封控訴北斗系統以及檢查站的遺書,並在檢查站口服農藥自殺。

4月10日關於這則事件的官方通報公之於眾,然而大師看完全文也沒有看出個所以然。官方通報只是將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再複述了一次,但關於北斗為何出現掉線,後續有什麼具體處理,有什麼整改措施,通報並無具體說明。究竟在這次事件中,誰該反思,誰又該負起責任呢?

北斗系統

從新聞下方的評論區可以看到,有一部分吃瓜群眾在噴北斗衛星系統。這可以算得上是天大的烏龍,甚至讓大師想起當年樂視舉報快播版權問題,群眾卻在抵制樂事薯片一樣滑稽。

其實金某口中的北斗,指的是貨車上搭載的北斗衛星定位裝置。其與天上的北斗衛星系統的關係,更像是廣播電台與收音機的關係。簡單來說就是,自己家的收音機壞了,你卻在罵廣播電台的信號一樣。那些理解錯的網友,自己對號入座。

目前市面上製造北斗衛星定位儀的廠家眾多,質量上可謂是也是參差不齊。我們從2020年交通部公布的抽檢結果中便能看出一二,北斗導航記錄儀的抽樣合格率僅為70.4%,而且相比往年還出現了明顯下滑。如此低的合格率也側面印證了類似的處罰,絕不是少數。既然合格率如此低,可以不配備嗎?對不起,答案是否定的。

為了有效監控大貨車司機不疲勞駕駛,2013年交通運輸部公布的《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 》中,明文規定了所有的大貨車必須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

值得注意的是,該管理辦法中也說明了,如果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且大貨車繼續上路拉貨的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有權對駕駛員處以800元罰款。另外,如果衛星定位裝置被惡意干擾、損壞、偽造、篡改、刪除數據的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則可對駕駛員處以2000-5000元的罰款。

雖然有關規章制度本意是好,但是在裝置合格率僅有七成的情況下,看起來就有點滑稽了。首先,產品的低合格率更多是製造廠家所為。再說了,大貨車司機每年還要交一定的費用作為服務費。但當機器出現故障時,司機卻成為擔責的第一人,這樣的規定相信放在誰身上也不好受。

駕駛員本身

在發生機器故障時,相關製造企業並無相關責任,這樣的答案確實讓人失望。但既然規定如此,那麼駕駛員也該謹慎地對待相關的規章制度。例如,每次發車之前都檢查衛星定位系統是否正常工作,如發現其工作狀態不正常,應尋找附近的服務商維修或者購買新裝置進行替換。

就像每次綠燈過馬路,哪怕我們擁有了路權,我們在穿過斑馬線時也依然會留意馬路潛在的危險。看似是沒有必要的背後,其實這些行為都在一直保護著我們,並為我們避開那些不必要的損失。

更重要的是,我們在面對挫折時的心態。雖然兩千元不是一個小數目,但是生命價更高。只有要人還在,我們才能繼續對不公發聲,更何況我們背後還有自己的家人需要照顧。哪怕面對再狗血的不公,自己的生命以及背後的家人,絕不是兩千元可以衡量的。

檢查站工作人員

執法嚴格雖是好事,但作為公職工作人員也不要忘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面對這種模稜兩可,甚至未經查實的涉嫌違法行為,我們的公職人員能否多去聽聽當事人的解釋呢?有時候多一點善意、多一點耐心,可能結果就會完全不一樣。

再說了,2000元的罰單對於一個大貨車司機而言,絕不是小事。在未查清事件,不能明確舉證定位系統被惡意停機的情況下,直接開出罰單,這說是懶政應該沒有問題吧?

大師結語

在這次事件中,環環相扣導致了悲劇的最終發生。如果相關部門將部分責任劃分給質量不過關的製造廠家?如果衛星定位裝置的質量好一點?如果駕駛員在上車時檢查一下裝置?如果執法人員多耐心聽取金某的解釋,再做定奪?如果金某受到處罰後,放平心態並引以為戒?可惜,每次「如果」大家都選擇了錯的一項。更可惜的是,這個世界沒有如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hZWxXgBrsvY2_Uui6U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