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奔馳車主堵車庫致多車被淹後續 律師解讀來了!

2021-07-29     SUV大師

原標題:鄭州奔馳車主堵車庫致多車被淹後續 律師解讀來了!

7 月 20 日,鄭州的特大暴雨相信大家都歷歷在目,我們也看到了社會各界對河南的善意幫助。然而在這次暴雨當中,也發生了一些令人寒心的事。由於單位時間降水量過大,鄭州市內相當一部分小區的地下停車庫成為了泡水車的重災區。而受災的車主大多是因為來不及轉移車輛,所以導致車被淹。

但可惡的一幕出現在鄭州綠洲某郡小區地下車庫,一輛奔馳車由於害怕被淹,將車停在了地下停車場的唯一出口。這樣堵住出口的做法,讓車庫內的其他車輛無法離開車庫,最終導致車庫車輛全部被淹的情況發生。

這樣惡意的做法被曝光後,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熱議和不滿,甚至有一部分網友為小區業主支起了招。難道就沒有其他辦法制裁這種行為嗎?

奔馳車主是否負有責任

從視頻內容可以看到,堵在後面的車主都在積極聯繫奔馳車主進行挪車,然而奔馳車主卻一直拒絕街坊們的請求。毫無疑問,奔馳車主的做法並不道德。這位車主,在自己處於安全位置時,全然不顧其他車主的財產安全以及內心感受。

而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簡單來說,造成這樣的後果,該奔馳車主絕對負有一定的責任。

遇到同樣的問題,我們只能坐以待斃?

最好的解決方案毫無疑問會是與車主聯繫,讓其主動挪車。相信絕大多數車主都能做到將心比心,把車挪開。不過換個角度來看,絕大多數車主也不會做出堵住唯一出口這一騷操作。

如果同樣遇上溝通不暢的情況,大家可以權衡一下,對方車輛的維修費用,以及自己愛車是否購買保險等因素,考慮是否採用撞開的做法降低損失。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後車撞開前車屬於緊急避險行為,但後車車主依然存在被前車車主起訴的風險。換而言之,大家在做出衝撞行為之前,還是權衡好利弊之後,再作打算。

被淹的車主是否能起訴堵車的奔馳車主

該奔馳車主的做法確實自私自利到極點,更重要的是,該奔馳車主的做法已經明顯造成了其他車主的財產損失。換而言之,如果小區業主們團結一致,擺出有力證據,確實可以集體將奔馳車主起訴至法院。隨後,有律師對事件進行解讀,不但堵路車主有需要擔責,小區物業管理也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雖然奔馳S級的車主在大家眼裡大多是「多金」的代表,不過由於地下停車場車輛數量較大,業主想通過直接起訴奔馳車主獲得全額賠付,雖然從心理角度出發,可以解鄰居以及網友們心中的惡氣,但從賠付能力角度來看,要想拿到全額賠付確實有一定難度,這並不是最理性的解決辦法。

大家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出惡氣是次要,更重要的還是車主們拿到應有的經濟賠償。如果以這樣的觀點出發,大家根據自己的車損險以及涉水險進行理賠會是最高效的理賠流程。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去年9月19日前買保險的,需要同時購買涉水險以及車損險才能獲得包括發動機在內的全額賠償。在去年9月19日後只需要購買車損險,即可獲得全額賠償。

如果大家還想出這口惡氣的話,大可以先讓保險公司賠付被浸車輛的金額,之後倘若保險公司也同樣認為這輛奔馳車造成了其他車輛被泡的事實,保險公司即可以行使代位追訴權,再追償奔馳車主的責任。

大師結語

從這次鄭州特大暴雨事件可以看出,雖然大多數人都眾志成城對抗災情,但「籠子大了」很難避免不會出現幾顆讓人嗤之以鼻的「老鼠屎」。從過往案例可以知道,面對拒絕挪車的車主,我們採取過激的衝撞方式,往往吃虧反而是我們。

換而言之,我們之後再次碰到這種自私行為的情況,大家可以採集足夠的證據後,先找保險公司理賠,再讓保險公司與造事者周旋索償。這樣我們既保障了自己的財產安全,也免去了之後追償的時間以及精力成本。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480195435_250086-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