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院線評價最兩極分化的電影,非《河邊的錯誤》莫屬。
喜歡的,一刷二刷甚至三刷,越看越喜歡。
不喜歡的,整個觀影過程就是不斷重複「睡著—醒來—又睡著—又醒來」,然後一臉懵地離開影院。
我自己是挺喜歡這部電影的,觀影過程並不覺得無聊。
前半段質感有點韓國電影《殺人回憶》內味,到了後半段的半夢半醒,亦真亦假,才是整部電影最具特色的部分。
你很難在國產電影里找到一部如此文藝的犯罪片,你也很難找到一部如此描寫犯罪的文藝片。
最值得稱讚的是電影沒有在前期做欺詐式的宣傳,直接劇透了大結局:沒有沒答案。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電影沒有給出一個標準的答案。
但每一個人的心中,對故事的真相,都有自己的一個答案,這個答案無關對錯。
這也是我喜歡這部電影的另一個原因。
你可以選擇相信電影告訴你的真相,也可以從種種疑點推理或者腦補出另一個故事的全貌,做到邏輯自洽。
每個角色背後的隱喻,很多不經意的細節,再結合故事發生的年代,可以咂摸的東西有不少。
懸疑解謎只是電影的外衣,電影真正想要表達的,是特定年代下的「錯誤」到底是什麼?
友情提醒,以下內容涉及嚴重劇透,介意的小夥伴們可以先點收藏,等看完电影後再來閱讀此文。
好啦,就讓我們再一次進入《河邊的錯誤》的世界。
1
電影一共出現了四名死者:
么四婆婆、詩人宏、許亮、小男孩。
除了許亮是自殺,其他三個全是他殺。
儘管我在看電影的時候一直希望兇手不是瘋子,又或者希望存在模仿作案的第二人。
但是,電影非常直截了當地借局長之口指出兇手就是瘋子。
兇器、指紋、血濺都很一致。
沒有一點點反轉,真相就是這麼簡單。
馬哲(朱一龍 飾)因為不相信瘋子是兇手,於是苦苦追查所謂的真相,結果間接害死了宏、許亮、小男孩。
可謂是「我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我而死」。
這是壓垮馬哲,讓他徹底瘋魔的最後一根稻草。
電影在後半段,借馬哲光怪陸離的夢境,為我們還原了真相的冰山一角。
2
馬哲在么四婆婆家裡找到了一根皮鞭。
在馬哲的夢裡,么四婆婆趴在地上撅起屁股,遞給馬哲一根皮鞭。
這個舉動表明婆婆和瘋子之間,不僅僅是收養和被收養的關係。
在原著里,有非常直白地描寫么四婆婆沉迷於字母遊戲。
丈夫去世後,她只能收養一個瘋子,延續著和丈夫之間的play。
瘋子殺么四婆婆,大機率是失誤。
也許他當時去河邊找婆婆,是為了要跟她玩字母遊戲。
瘋子在這種遊戲中,才能感受到與人之間的互動。
只是,這一次瘋子錯把刀當成是鞭子,一刀下去,釀成血案。
留意么四婆婆回頭的時候是沒有任何驚訝的神情,她可能也是以為瘋子來找她玩。
瘋子常年在河邊玩石子,對於錢玲和宏的地下情,許亮的女裝大佬身份,應該也是見過的。
但大家並不擔心他會說出去。
么四婆婆死了之後,再也沒有人跟他玩字母遊戲。
而瘋子最後一次見婆婆是在河邊。可以推測他會比以往更頻繁地在河邊溜達。
所以,他會碰見宏也就不奇怪了。
3
有人說宏在河邊是打算自殺的,結果碰見了瘋子然後被對方殺了。
這個推理並不對,宏如果打算自殺就不會在信里說自己失敗了。
說明他並不想死,他寫的也不像是遺書,更像是給錢玲的分手信。
被馬哲知道他和錢玲的關係後,他就知道這事瞞不了多久。
於是他才要跟錢玲分手。
然後就碰見了想要找人玩遊戲的瘋子,所以他也嘎了。
警察檢查宏的屍體,並沒有發現他死前有反抗和掙扎的痕跡。
因為瘋子此前在鎮上的口碑是挺好的,人畜無害。村民們說過,小孩子用石頭砸他,他也只會傻笑。
所以宏就算看見瘋子靠近也不會有一一點點防備。
宏和錢玲的關係,電影沒有明說。
那個年代見不得光的兩性關係,結合宏和錢玲的身份,無非就是婚外情和師生戀兩種情況。
電影里出現過貝多芬的《月光曲》。
這首曲是貝多芬寫給他的一個學生,向她表達愛意的。
用在這裡就是隱喻宏和錢玲的師生戀關係。
錢玲給宏的錄音,提到的那個秘密,電影到最後都沒有揭曉。
不過,結合她說自己一頓飯可以吃20個餃子,大機率猜測她是懷孕了。
4
馬哲因為案發現場留下的小包,找到了錢玲。
從錢玲的口中,知道了她和宏的不能說的秘密。
又從宏的口中知道了大波浪。
最終揭開了大波浪的真實身份,是理髮師許亮。
許亮因為異裝癖,本來活得小心翼翼。
當年因為流氓罪,坐了幾年牢,對他而言反而過得心裡舒坦。
因為在獄中,他不用擔心自己的秘密會被人知道。
所以,他極力讓馬哲把自己定罪,好讓他回到監獄。
可惜,馬哲對於真相的執著,最終撕下了許亮的遮羞布。
許亮因此自殺,馬哲在他親屬不在的情況下,毅然簽字同意搶救。
按理說,許亮對他應該心存感激。
只是,自己雖然活了過來,但他極力想隱藏的秘密,暴露在了陽光底下。
這比死還難受。
他決定死在馬哲面前,是對馬哲的報復。
么四婆婆有特殊的性癖好;
宏和錢玲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許亮有異裝癖;
這三個人的秘密,都是那個年代所不能接受的。
哪怕他們沒有被殺或者自殺,只要秘密被曝光那一天,他們也會迎來社會性的死亡。
《河邊的錯誤》要講的,是時代的錯誤。
當時難以被時代和大眾接受的東西,足以「殺死」一個人。
這麼看,小男孩的死好像就不太成立。
因為小男孩並沒有類似前三個人那種不能被接受的秘密。
5
我覺得小男孩的死,跟么四婆婆一樣,是瘋子的失手導致。
這個小男孩應該以前向瘋子砸過石頭。
么四婆婆的鞭子、小男孩的石頭,對瘋子而言,像是一種互動的暗示。
自從瘋子在河邊殺了么四婆婆之後,河邊就成了觸發瘋子想要跟人玩的開關。
當他那一天碰見小男孩,小男孩還笑著跟他說「原來是你啊。」
瘋子以為是一種互動的默許,於是拿起了石頭。
有人說瘋子之所以不用刀而用石頭,是為了報復小男孩之前砸過他。
但我覺得對於瘋子而言,不存在所謂的報復概念。
如果真要報復,之前小男孩拿石頭砸他的時候,他應該會當場還手。
而且,小男孩在片子裡,還有一個更重要的隱喻作用:
他預言了馬哲的結局。
電影開場,小男孩穿著警服,舉著玩具槍,在玩「抓壞人過家家」的遊戲。
最後,他打開了那一扇他認為有壞人的房間門。
結果,他差一點摔了下去。
鏡頭拉遠,這是一棟廢棄的樓房。
馬哲後來查案,也跟這個小男孩一樣。
每一次以為要找到真相的時候,結果事與願違,反而更加把馬哲往瘋魔的深淵裡推。
小男孩的死,代表著馬哲內心理性的那一部分也消失了。
小男孩被瘋子所殺,馬哲被「追求真相」所殺。
6
馬哲最後瘋了,沒有懸念。
問題是,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瘋的?
又或者說,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分不清現實和想像的。
答案就是「薛丁格的三等功」。
在馬哲的記憶中,自己在雲南的時候拿過三等功。
但是,家裡沒有獎狀,妻子也沒聽說他立功,前雲南的戰友也說了沒這件事。
由此推斷,馬哲並沒有拿三等功。
這可能也因此成為了他的一個執念。
馬哲是一個好警察,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他又是一個跟集體格格不入的人。
兩個細節,一個是他總是穿著皮衣,穿警服和妻子拍照那一次,顯得十分不自在。
第二個是他跟領導打桌球,沒有讓著領導,而是選擇直接扣殺。
這一點說明馬哲為人處世不夠圓滑,更不會溜須拍馬。
也許當年他夠資格拿三等功,而被領導扣下。
這件事,成了馬哲的一個執念。
他不想成為邊緣人,只有拿了三等功,才能證明自己是集體的一分子。
雖然馬哲並沒有么四婆婆、宏、許亮那樣有著不想被別人知道的秘密,但本質上馬哲和他們都是一類人。
都是當時主流社會下的邊緣人。
從他妻子的抱怨我們可以知道,馬哲是一個絕對理性,做事有規劃的人。
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要孩子,他早有計劃。
只是,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導致他跟妻子的關係變得十分緊張。
在工作上,他是一個凡事講證據的人。
對於案件的真相,必須要有作案動機,作案手法,和最終證據,缺少任何一個,真相都不是真相。
而偏偏真相就是那麼簡單。
馬哲無法接受,他總覺得「怎麼那麼寸?」
他總想找出偶然背後的必然,結果接二連三地害死了無辜的人。
他追求的真相,終究成為了反噬他的夢魘。
想得到解脫,要麼死,要麼變成別人眼中的瘋子。
7
電影最後,馬哲到底是死了還是瘋了?
兩種解釋,都說得通。
在河邊的時候,馬哲整個人埋進水裡。
瘋子出現在了岸上,穿上了馬哲的衣服,兩人身份對調。
暗示瘋子成了正常人,馬哲成了瘋子。
電影給的鏡頭,是馬哲用石頭砸瘋子。
其實可能是瘋子拿的石頭砸馬哲。
馬哲在瀕死的時候出現了後面的幻覺:
他夢見自己拿了三等功。
之所以有這樣的推理,是因為表彰大會看上去更像是追悼大會。
而且馬哲的臉色相當慘白憔悴,完全不像是他心心念念想要立功然後成真的狀態。
包括他最後小孩出生,都有可能只是想像。
一個疑點便是馬哲和妻子吃飯,兩人又是抽煙又是喝酒。
做這樣的事情太反常了。
這麼重視孩子的妻子不可能有孕喝酒。
如果這段劇情是真實發生的,那麼兩人這麼做更像是打掉孩子前的一種情感宣洩。
而且孩子出生後的那一段,整體色調偏黃,場面溫馨,跟之前故事整體的冷色調形成鮮明的對比。
所以我更傾向於孩子被打掉了,後面也是馬哲的想像。
END
這篇文章寫到這裡,我突然發現,自己如此執著地要為每一個細節,找出一個合理的解釋,這樣的行為何嘗不是跟電影里的馬哲一樣呢?
人人都在分析馬哲,人人都成為馬哲。
所有人的生命歸宿都是死亡,但我們還是會反覆尋找活著的意義。
還是余華老師,看得更加通透:
命運的看法,比我們更加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