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記》——真的有烽火戲諸侯的橋段嗎?

2020-01-02     回歸文學

有一本書被魯迅先生稱讚為"史家之絕唱",同《離騷》一同被認為最具有文學價值的著作。那這樣一本正史有沒有值得懷疑的地方了?答案是:肯定有。兩千多年來,"烽火戲諸侯"的典故在民間廣為流傳,而且還被載入煌煌《史記》中,這個典故成了多年以來少有置疑的正史,影響甚廣。前幾日再次翻動史書的時候,卻開始思考"烽火戲諸侯"是否真實存在?而編撰這樣文學的司馬遷是否帶入了個人的情感色彩?

對於"烽火戲諸侯",《史記》上是這樣記載的:"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意思是說周幽王為了博褒姒一笑,舉烽火,戲耍諸侯,結果到犬戎進攻的時候,舉烽火而諸侯不至,周幽王被殺,西周滅亡。然而事實真的是如此?

烽火戲諸侯的典故最早出現於《呂氏春秋卷二十二·慎行論·疑似》(戎寇當至,幽王擊鼓,諸侯之兵皆至,褒姒大說,喜之),後被司馬遷的《史記》收錄(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又在明代馮夢龍的《東周列國志》被加以潤色(今數年以來,天下太平,烽火皆熄。吾主若要王后啟齒,必須同後遊玩驪山,夜舉烽煙,諸侯援兵必至。至而無寇,王后必笑無疑矣。"幽王曰:"此計甚善!"乃同褒後並駕往驪山遊玩,至晚設宴驪宮,傳令舉烽)。


那麼正史的烽火戲諸侯有什麼值得懷疑的地方了,首先是關於西周的王畿制度,《周禮·夏官·職方氏》中說:"乃辨九服之邦國,方千里曰王畿。而孫詒讓在《周禮正義》中也說:"方千里曰王畿者,謂建王國也。"這句話的意思是,在王城方圓千里內的地方被稱為"王畿",而西周時期,周天子的直接統治地區是鎬京千里內的土地,王畿之地不設有諸侯,而除開王畿之地就是諸侯的分封地,鎬京在今天陝西地區,在交通不發達的西周時期,一去一回少則一兩月,多則半年,就算真到了鎬京,這褒姒也會笑得臉部抽筋了吧,維持笑容要長達幾個月的時間,不吃不喝,這個妃子也當得太悲慘了。在明代馮夢龍的《東周列國志》中表現得更為誇張:"大舉烽火,復擂起大鼓。鼓聲如雷,火光燭天。畿內諸侯,疑鎬京有變,一個個即時領兵點將,連夜趕至驪山。"且不說火光沖天,能夠被諸侯所發現,單說這一個晚上就能趕赴鎬京的交通已經是發達的不能再發達了。

其次是舉烽報警,烽火又被稱為"烽燧,(與城上烽燧相望,晝則舉烽,夜則舉火——《墨子》)錢穆說:"舉烽傳警,乃漢人備匈奴事耳。"意思大抵說烽火台在漢朝是用來示警匈奴。(諸侯並不能見烽同至,至而聞無寇,亦必休兵信宿而去,此有何可笑?舉烽傳警,乃漢人備匈奴事耳。驪山一役,由幽王舉兵討申,更無需舉烽——《國史大綱》)。若是用烽火來傳達信息,在千里之外能否看見就是一個疑問。但關於烽火台的用途究竟是什麼,在史學界上還存在巨大的爭議,但要在千里之內看見一個烽火台的火未免太誇張了。

其三是褒姒的身世問題,關於褒姒的出身,《史記》和《國語》中有記載,說其次,褒姒身世成疑。關於褒姒的出身,褒姒的生母原是周厲王時期的宮女,時年七八歲,因不小心觸碰到由龍的唾液變幻成的黑蜥蜴,在成年後便懷孕生下褒姒。由於是未婚生子,所以褒姒一出生便被遺棄,但幸運的是被一對逃難的夫妻撿到,便送往褒國。後來,褒國為贖罪,便將褒姒送給周幽王。(漦流於庭,不可除。厲王使婦人裸而噪之。漦化為玄黿,以入王后宮。後宮之童妾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無夫而生子,懼而棄之——《史記》)。如果真的按照歷史記載的那樣,從時間上分析,褒姒入宮時應年過四十。


記載足夠傳奇,但從時間來分析,周厲王在位時間為公元前879到公元前843年,被國人推翻後流亡晉國,直到公元前829年才駕崩。就以周厲王駕崩為起始點計算,等到宮女成年生女時(古代女人十五歲便是成年)則完全是一派胡言。就按宮女誤觸黑蜥蜴事件發生在厲王去世當年,那麼等到她成年(古代女子十五歲算成年,行及笄之禮)生女時,時間已是周宣王初年,大概是前820年左右的樣子。周幽王於公元前781年即位,就算他即位當年得到褒姒,那麼褒姒的年紀至少已經四十。褒國為贖罪,竟然將一個年已四十的女人獻給天子,不可笑嗎?況且,歷史並無記載褒姒的來路,褒國將這樣一個身份可疑,來路不明的女人獻給天子,豈不是無禮於周。

最後是西周滅亡之因,《史記》的理由說是:犬戎進犯,諸侯沒有到達,而周幽王被殺於驪山(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而在2012年,北京清華大學整理獲贈的戰國竹簡時,竹簡上記載,周幽王主動進攻原來的申後外家申國,申侯聯絡戎族打敗周幽王,西周因而滅亡。

那司馬遷為什麼會將王朝滅亡歸咎於女人身上了?追根溯源,這和周朝的宗法制離不開,周朝以宗法制為核心,在此基礎上進行分封。所謂宗法制就是國之傳位,立嫡、立長。嫡,即正妻所生的兒子,具有庶出無法企及的地位。嫡庶的差別體現在方方面面,包括繼承權、祭祀權、出征權等等,就連死後的喪葬權都是有嚴格區分的。所以說古代將長子,嫡子,庶子區分的很明白,早先時期,嫡子含括權利和地位於一身,庶出之子不可比。司馬遷認為褒姒破壞了宗法制,周幽王寵幸褒姒,並廢掉了申後和太子,進而立褒姒為後,立褒姒的兒子伯服為太子(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後。後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史記》),這是周幽王和申侯開戰的導火索,直接導致了西周的滅亡。並且這種惡劣的影響將會延續下去,事實上後世所有的宮廷鬥爭都是圍繞"立嫡,立長,立賢"。


在司馬遷看來,這褒姒最大的過錯不在於她導致一個王朝的覆滅,而在於她開了帝王廢嫡立庶的先例,導致禮崩樂壞,這樣一來,全天下都沒了規矩。可以說,宗法制是西周的立國之本,毀掉了宗法制,自上而下就會陷入繼承的混亂中,兄弟之間、父子之間為了王位,可以聯合諸侯甚至勾結外族大打出手,國家將會不斷的內耗,乃至於消亡。基於這種意識形態,詩經中有這樣的詩句:"赫赫宗周,褒姒滅之"(《正月》),而王翰也說:"明明天子咸戒之,赫赫宗周褒姒滅"(《飛燕篇》)。宋·董穎說:"周亡褒姒,商傾妲己"(《薄媚》)。這種思想影響之大,讓後人把褒姒和妲己同比,只不過妲己沒有遭受司馬遷更多的口誅筆伐,大抵也是源於妲己沒有破壞,在《史記》的描述中也較為客觀,但不同於後世的小說,小說將妲己描繪成狐狸精,更多的是追求故事性和藝術性,畢竟文學創作本就是三分史實,七分虛構。

最後,我們不妨大膽的猜測,司馬遷這麼濃墨重彩地表現褒姒的禍國,是不是同司馬遷晚年時期看到了漢武帝身上所發生的的事情(廢太子劉據,立劉弗陵為太子)。把漢武帝統治時期跟西周末年放到了一起進行對比,將這種個人情緒抒發到周幽王和褒姒身上,改變一向寫實的傳統。給她加上了"烽火戲諸侯"的橋段,以懷著對大漢走向不明的深深憂慮來給整個漢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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