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換領身份證可以提前三個月辦理,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後的六十日內辦理完成,如果有特殊情況的,也可以延長三十日,如果到期後換證又急需用證的,可以申請臨時身份證。
一、到期換領身份證提前幾天辦理
到期換領身份證可以提前三個月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二、到期換領身份證需要戶口本嗎?
到期換領身份證不是必須需要戶口本,拿舊身份證也可以。舊身份證雖然過期,但上面的信息可以反映本人的情況。《居民身份證法》並沒有規定換證必須要拿戶口本,該法之規定了換證的時候需要登記指紋信息,並且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三、在異地丟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在異地丟了身份證補辦需要到現居住登記地、學校所在地或在單位所在地的區公安分局設置的異地辦證點辦理。震宇易浩提醒,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回執;
2.可以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1)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回執;
(2)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資料;
(3)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4)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資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c3b2009a817c696709cca6c969e4f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