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縮小貧富差距需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資源與財富的配置流轉有多種方式:基於商品和服務的價值與供求、通過市場競爭機制自發流轉的為第一次分配,或初次分配;基於政府調控,通過稅收、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等措施實現資源調配的為第二次分配,或再分配;在前兩次分配的基礎上,社會成員自主自願地通過募捐與捐贈、服務與信託等方式在社會成員間進行利他性的資源流轉的,為第三次分配。基於市場競爭的初次分配有集聚財富、產生貧富差距的天然本性,而貧富差距的無限制擴大會產生各種社會問題,甚至造成社會動盪。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便是運用多種力量和方式消弭貧富差距、推動國家社會穩步向前發展的手段。相較於初次分配「基於生產要素的原始性」和再分配「基於整體均衡的強制性」而言,第三次分配可以稱為「溫良的自願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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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貧富差距已成為世界性問題
隨著近二三十年資本偏向型經濟在全球的席捲,貧富差距已成為世界性問題。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古特雷斯曾發言稱,世界上最富有的26個人擁有全球人口的一半財富。2019年瑞士瑞信銀行(Credit Suisse)研究院的研究數據則顯示,當前全球最富有的1%人口掌握了全球45%的財富,全球最富有的10%人口占有全球財富的82%,而全球最不富裕的50%人口占有的財富不足全球總量的1%。在中國,雖然基尼係數從2009年的0.49下降到了2019年的0.465,但整體上一直處在貧富差距的國際警戒線之上。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勞動收入份額持續下降而資本收入份額持續上升是造成貧富差距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據研究,2009年至2020年的財產性收入占比從2.5%提高到8.7%,而勞動性收入占比從72.1%下降至55.7%;企業部門在初次分配總收入中占比從2000年的22.3%上升到2018年的26.0%,而居民部門的占比則從64.9%下降到了61.2%。
02、貧富差距的平滑需要第三次分配助力
總體而言,調節社會財富的分配主要依靠初次分配與再分配,但實踐表明,以慈善為主體的第三次分配依然可以做出獨特的有益貢獻。一方面,慈善能夠調動相應的社會資源服務社會。其募集的款物成為援助弱勢群體和支持公益事業的物質基礎,是對公共資源的有益補充,尤其在重大災難的應急救援中能夠發揮巨大的補充作用;其募集的服務,如志願服務等,能夠滿足社會成員的個性化需要。另一方面,慈善具有不可替代的道德功能,能夠促進互助友愛和社會和諧。這是初次分配與再分配所不具備的,但恰恰是社會發展與文明進步所需要的。因此,發展慈善事業和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在一切社會形態內都有必要,在我國走向共同富裕的發展進程中更加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統計數據顯示,近十年來,我國社會組織捐贈收入整體上呈穩步上升狀態,從2011年的490億元上升至2020年的1059.1億元,福利彩票銷售收入雖有回落,但年均在1700億元以上,還有上億的註冊志願者和越來越豐富的志願服務(2020年為5741.1萬小時),這些來自民間的善款和服務在扶貧、教育、醫療、助殘等基本民生領域發揮了重要的補充作用,但社會捐贈占GDP的比重依然很小。以2020年為例,社會組織捐贈收入和福利彩票銷售收入共約2500億元人民幣,即使加上志願服務和其他個人慈善行為所產生的效益,占年度100萬億元GDP的比重也超不過0.5%,這既說明我國慈善發展遠遠滯後於先富群體和私人財富積累的增長,也顯現出慈善的發展空間和潛力。與西方慈善已開發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善款捐贈主要來源於企業,占比61.7%,個人捐贈僅占26.4%,個人參與將為慈善未來發展提供新的增長極。尤其是近幾年,我國慈善的新形態——網絡慈善異軍突起,將信息技術進步、慈善事業發展和公眾愛心善意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使公眾利用網際網路和移動端參與行善更加便捷,這激發了公眾參與慈善捐贈的熱潮,也為慈善事業走向大眾化、平民化並促進以個人捐贈為主體的第三次分配創造了有利條件。據統計,2015年至2020年,僅參與「99公益日」捐贈的人數就從205萬增長到5780萬人,增加了28.2倍,籌款額從2.27億增長到30.4億,增加了13.4倍。
2、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主體作用慈善事業需要高質量發展
01、什麼是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
高質量發展的慈善事業至少有以下三個標準:首先,從國家治理的角度講,作為第三次分配的主體,慈善事業發展要能緩和、減小貧富差距,潤滑、調節社會矛盾,優化收入分配結構,助力共同富裕。其次,作為一項社會事業,不論是現在的救助型還是未來的發展型,慈善事業的發展要能滿足民眾需要,回應社會需求,解決社會問題。再次,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還有賴於慈善行業本身的高質量發展,包括融洽的政社關係、活力且有序的行業環境、專業有能力的慈善組織,以及守正創新的慈善方式等。
02、如何實現高質量的慈善事業發展?
第一,處理好三次分配的關係。發展慈善事業、縮小貧富差距、促進共同富裕,需要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協同配套。
首先,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富有餘力」的公眾的參與。慈善的本質是弘揚慈心善念的大眾慈善,但沒有安全預期的民眾很難伸手幫助別人,因此,要進一步優化初次分配結構,提高勞動成本或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的占比,保證廣大普通勞動者的合理勞動收入。提高勞動報酬占比不僅可以減少貧困發生率,托住貧富差距的底線,還可以提高大眾的慈善意願和能力,這就需要深化改革就業制度,真正實現就業充分的市場化和合理的工資形成機制。
其次,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基業長青的富裕群體的參與。富裕群體是有更厚基礎、更強能力的慈善參與主體。對於企業來說,承擔法定責任、保障員工權益、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已是在通過市場和政府確定的方式參與經濟社會建設,也只有做到以上該做的,企業基業才能長青,才能更加有力、持久地回饋社會。激發富裕群體更好的慈善活力需要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穩定企業家,尤其是實業企業家的信心,在保護其合法權益、穩定其生產力的基礎上制定規劃清晰的慈善參與路徑和規則,為企業家、行業精英等先富群體發揮慈善活力提供條件。
再次,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稅收政策體系的支持。鼓勵慈善發展的稅收制度可以激發公眾回報社會的積極性。清華大學對美國個人所得稅高收入組的研究表明:等額的捐贈與等額的稅收相較,前者帶來的稅收損失略低於後續引發的捐贈額,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上都更優。美國遺產稅法規定,對超過65萬美元的遺產部分按照17個檔次的累進稅率,交納最低18%、最高55%的遺產稅。此外,每個公民還可享有67.5萬美元的終身免稅額,如果每人每年捐贈款超過一萬美元,就可使用終身免稅額。正是在一系列稅收政策的引導和約束下,美國的慈善事業才有了長足發展的動力和條件。但目前,我國的稅收政策對慈善發展的支持力度雖較以前有改善但仍顯不足:稅收仍主要針對工資性收入,大量財產性收入尚未列入納稅範圍,如遺產收入、房產增值收入等;電子捐贈發票的推廣、個人捐贈的個人所得稅年底統一抵扣等為個人捐贈者提供便捷稅收減免的服務也還有待改進。
第二,處理好中國道路與西方理論的關係。慈善無國界,慈善事業卻有國界。中國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須置於中國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建設的背景之下。一是,中國人民有樂善好施的傳統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文化,與西方慈善建立在宗教教義與博愛文化基礎之上大有不同。在西方,人們慈善行為的原點是宗教教義、是法律規定的責任、是對弱者權利的維護;在中國,慈善的出發點是道義、是互助,甚至是光宗耀祖。不同的傳統與文化滋養出來的慈善形態是不同的,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首先要釐清孕育母體的營養成分。二是,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基於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經濟基礎之上和長期存在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政治制度之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性質與特點,這就決定了互助共濟、先富帶動後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應有之義,慈善組織的使命與為人民服務、謀民生福祉改善和公正社會建設的執政黨和政府是同向的,事業目標與「消滅貧困、共同富裕」的發展目標是一致的。在這一共識和前提下,大膽借鑑西方國家慈善發展的經驗與教訓,探尋在社會主義國家做慈善的有效方式與路徑是中國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根本取向。
第三,處理好政府與慈善組織的關係。慈善組織是慈善事業的主要載體,是為實現慈善目的設立的專門機構。在共同富裕的大體系里,政府負責全面而綜合的工作,慈善發揮專業而精細的補充作用。有限的政府需要社會力量的協同,慈善目的的實現需要慈善組織與政府同向而行。政府之於慈善,一要促進,二要規範,要厚愛與嚴管相結合。政府監督管理的目的在於「規範使其不越矩」,而非「管治使其不敢為」。因此,需要通過政策引導、財稅支持、人才培養、環境塑造等途徑形成支持體系,直接或間接支持慈善組織合理合法地發展,釋放慈善組織活力。在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中,政府和慈善組織還應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發揮救援資源的作用。
第四,處理好慈善募款與慈善服務的關係。慈善目的主要通過款物的轉移來實現,但慈善活動不止是捐款捐物,慈善的最後一公里必定是服務的遞送。慈善服務是慈善資源利用和服務遞送系統的統稱,是慈善資源募集後,由慈善組織或其他慈善主體使用慈善資源、服務於受益人或社會、以實現慈善目的的活動。因此,慈善服務既包括面向受益人提供的直接服務,如技能提升、醫療服務、陪伴和心理輔導等;也包括為實現慈善目的而提供的間接服務,如促進慈善組織能力建設的培訓服務、慈善資源連結的信息服務、慈善組織的管理服務、慈善行業生態的協調統籌服務等。可以肯定的是,隨著社會保障等制度的不斷完善,公眾對美好生活訴求的升級,以及慈善事業發展階段的轉換,社會對慈善服務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因此,必須突破「募款慈善」的循舊,重視慈善服務的發展。
第五,處理好紮根與發展趨勢的關係。從需求滿足的角度看,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一要往下紮根基層,培育服務於基層的慈善組織,發展社區慈善,貼近民眾了解真實需求,提供真服務,解決真問題,促進民生真發展。二要往前跟上社會發展趨勢,利用好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發展網絡慈善。
第六,處理好懲惡與揚善的關係。揚善必要懲惡,慈善事業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對亂象的整頓。各個國家的慈善事業發展中都存在一些害群之馬借慈善之名行不良行為,如騙捐、詐捐,又如披著慈善的外衣謀私利,甚至通過慈善洗錢、貪污腐敗等……只有對諸多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犯罪的問題嚴懲不貸,才能肅清慈善環境,使慈心善念得到彰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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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微信公眾號,原文題為《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 促進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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