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律師如何做好庭審記錄?(附模板)

原標題:訴訟律師如何做好庭審記錄?(附模板)

-01-律師需要做庭審記錄嗎?

提到庭審記錄,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大部分小夥伴似乎都會不約而同地想到書記員。因為書記員這個稱呼似乎「顧名思義」就包含了擔任法庭記錄的意思,是法庭記錄的不二「擔當」。

而法庭記錄形成的庭審筆錄,往往是法官等審判人員對案件進行合議及撰寫裁判文書的重要依據和支撐,有助於高效梳理案件爭點、回顧庭審要點。

其實,對於訴訟律師而言,要使夯實的庭前準備工作發揮出最佳效果,也需要在參加庭審的過程中自行記錄庭審要點。

庭審記錄可以幫助我們:1.確保集中精神,與法庭的審理節奏和審理思路保持一致和同步;2.統一歸結待補充或回應的觀點,便於見縫插針地逐一發表意見;3.有序地組織臨時發言,形成有邏輯、成體系的觀點輸出;4.庭後及時全面向委託人彙報庭審情況,並在辦案團隊內部復盤庭審、安排庭後工作。

-02-庭審記錄,需要記錄些什麼?

1.記錄我方待提交的材料及對方新提交的材料

在庭前準備的過程中,我們可能已經做好了周全的材料準備,擬當庭向法庭提交補充證據、參考資料、參考案例等。

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有時計劃趕不上變化,如果庭審結束了才發現部分材料沒有提交,很可能就錯過了影響法官心證的最佳時機。

因此,在庭審結束前簡單寫下待提交的材料,可以提示自己在適當的時間提交有關材料,避免遺漏。在實際提交後,也可在相應的地方標明「√」記號,一目了然。

同時,如對方提交了新的材料,也可以適當進行記錄,為庭審後續環節作相應提示。

2.記錄庭審各個環節的時間

平時,我們可能更多地關注一次完整庭審的持續時間,而忽略庭審中各個環節的具體時間,事後復盤時也只能根據主觀感受粗略回憶。

而本次庭審進行了哪些環節,哪些環節花費的時間較多,往往能夠從側面體現法庭的審理重點和審理思路,這都能夠為庭後工作甚至是下一次開庭的準備提供指引。

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嘗試大致記錄下庭審各個環節的時間點或持續時間,比如:到達法庭、開始庭審、休庭、舉證質證、調解、簽筆錄等。

3.記錄法庭發問

法庭發問是法庭對案件關注點的集中體現。

因此,儘可能完整地記錄法庭向我方及對方發問的問題、發問的邏輯,以及各方的相應回答,可以有效理解和把握法庭的審理思路和案件核心要點,有利於做好預判。

4.記錄法庭釋明

法庭釋明的內容雖不一定完整記入筆錄,但往往也是法官對於案件審理思路和心證進行適當公開的重要體現。

因此,法庭釋明的內容一般非常重要,值得我們進行記錄和思考。

5.記錄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

法庭辯論主要圍繞法庭歸納的爭議焦點進行,爭議焦點的記錄是否準確、完整,會直接影響到我們發表辯論意見的邏輯是否正確、全面。

因此,爭議焦點的記錄可以說是庭審記錄的重點之一,如有必要甚至可以向法官進行複述,以確認是否已充分做好記錄。

6.記錄對方的觀點,尤其是對方的新觀點

在對方未提交書面文書的情況下,我們往往需要提綱挈領地記錄下對方當庭陳述的主要觀點、論證邏輯和具體論據等,並在記錄的同時,思考我方的回應思路。

在對方已提交書面文書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對照該書面文書核實對方是否有提出新的事實理由,如有新的事實理由,也需要及時做好記錄,以免遺漏。

7.記錄我方擬當庭回應的觀點和論據

雖說庭審提綱可以幫助我們以不變應萬變,但庭審交戰時往往可能顧不上翻閱材料,而更多地需要代理人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法官的庭審風格及庭審的發展變化情況,靈活地重新組織論證邏輯、觀點和論據。

而且,庭審中,我們也經常會想到靈光一閃「拍腦袋」的點子,需要及時記錄下來。

因此,我方擬當庭回應的觀點和論據也是庭審記錄的重要內容。

8.記錄庭後待辦事項及法庭確定的時間節點

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常會要求庭後核實相關事項並在指定期限前答覆法庭,或是重新指定新的舉證期限等。對此,如不及時做好記錄,庭後再回想梳理時則容易出現錯漏,導致重大訴訟風險。

因此,對於法庭明確要求庭後核實的事項以及法庭明確指定的時間節點,建議在庭室過程中及時做好準確記錄,這也是律師執業勤勉盡職的要求之一。

-03-庭審記錄,需要注意些什麼?

1.以聽為主,以記為輔

庭審記錄最終服務於庭審,服務於案件代理工作,服務於委託人的訴訟目標。庭審記錄本身的價值使命就是要為訴訟律師出庭以及訴訟案件代理工作提供方便。

因此,謹記不可因小失大,忙於事無巨細的記錄而忽略庭審的重要內容,比如錯過法官發問的下一個問題、漏聽對方提到的參考案例的案號,甚至是沒看到法官的一個微表情。

在庭審過程中進行記錄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我們全神貫注地聆聽,已經充分捕捉和理解到庭審中理應得到關注的各項內容和各個細節,只是通過記錄的手段起到梳理和提示的作用。

2.善用顏色和記號

庭審中的記錄往往具有一定的隨機性和隨意性,很多時候我們可能抓起筆來就開始記錄。

為了方便在緊急情況下高效地查閱使用庭審記錄,顏色和記號的運用非常重要。比如:

· 對方提出的新觀點,可用「N(NEW)」進行標記,以便逐一進行回應;· 我方已發表的觀點,可用「√」進行標記,避免因發言重複而被法官打斷;· 我方還沒發表的觀點或反駁意見,可用紅色螢光筆統一標註,以便在最後陳述時統一發表意見;· 法官給予的時間節點和要求庭後核實的事項,可用「」進行重點標記,以便庭後重點彙報當事人及安排庭後工作。

3.形成和不斷完善自己的庭審記錄模板

眾所周知,文書模板可以最大限度地節省時間、提高文書寫作效率。

而在執業過程中,除了形成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訴訟文書的模板外,我們還可以結合自己的使用習慣及不同案件的特點,形成並不斷打磨完善自己的庭審記錄模板,實現庭審記錄最大程度的便利及最優的記錄效果。

下圖為供各位參考的其中一個庭審記錄模板,除表格形式外,也可以考慮使用純文字進行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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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2806ebe2a4c3fc5ed3893048964c4b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