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相亲需谨慎,莫陷婚恋陷阱|来宾一女子以“相亲”为名,合伙诈骗他人钱财被起诉

2019-08-07     兴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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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七夕情人节作为中国传统节日中最具浪漫情怀的一个节日,甜蜜暗恋气氛无不让众多单身男女蠢蠢欲动,随时准备赴约参加一见定终身的相亲活动。然而许多不法分子也不会错过如此良机,通过设下“甜蜜陷阱”,在七夕上演一场“情人劫”。

作为单身的你,是否正准备参加相亲活动呢?如果准备去相亲,千万不要被幸福甜蜜的话语冲昏头脑,一定要保持谨慎和理智,一旦陷入婚恋陷阱,不法分子便有机可趁,造成人财两空。

相亲

8月6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起诉以相亲婚恋为名实施诈骗的女子莫某。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莫某与何某、陈某(均已判刑)从一名桂林籍黄姓男媒人得知被害人曹某从安徽到广西找女孩相亲结婚,便共谋以假相亲结婚为由骗取对方彩礼钱,由莫某假扮相亲女子,何某假扮莫某的媒人,陈某假扮莫某的母亲。当日,桂林籍黄姓男媒人将被害人曹某等人带到和莫某、何某、陈某等人约定的相亲地点来宾市人民公园见面。见面后,何某假扮媒人的身份介绍莫某和曹某相亲并达成结婚意向,曹某等人提出到女方家里看看,莫某等人便带曹某等人到事先选好的一户孤寡老人家中,并向曹某谎称该孤寡老人是其父亲。之后莫某等人便向曹某一方提出要6万元的彩礼钱,曹某的父亲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将6万元彩礼钱支付给莫某等人。莫某等人骗得彩礼钱后与被害人曹某等人回到来宾吃饭,在吃完饭去购买衣服过程中,莫某等人先后以各种借口离开,并在事后将骗得的彩礼钱分赃花光。2017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在莫某家中将其抓获,后取保候审在家。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假相亲结婚为由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莫某积极参与诈骗,事后共同分赃,起到主要作用,属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经济条件较差或年龄较大青年找对象难已成为父母头等关心的大事,不法分子利用父母急于给儿女完婚的心理,设形形色色的婚恋陷阱,诈骗财物。本案中,莫某等人就是利用被害人曹某父母这一心理,通过事前预谋,分工合作,包装打扮等实施诈骗。针对于此,希望广大大龄青年及家长一定要提防骗婚,不能轻信媒妁之言,不了解对方本人及家庭情况时,不能轻易支付高额彩礼,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值此七夕情人节,小编友情提醒各位单身男女,爱情虽甜蜜,交友需谨慎!警惕各类“婚恋诈骗陷阱”莫让情人节变成“情人劫”。另外,在这个美好的节日里,祝大家节日快乐,有情人终成眷属!

审核:覃家貌

文字:巫连飞

编辑:梁月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qBgvbWwBUcHTFCnfztl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