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沈阳人的朋友圈里这张图广为流传。
那么,上述内容是否为真呢?我们对多方进行求证。
通过对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咨询以及多个区登记中心的咨询,我们确认了该消息的真实性,的确,在上述时间段内在沈阳买房的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得到契税补贴了!
据了解,该政策是对2016年沈22条政策的延续。当时政策的补贴时限截止为2016年12月底,如今,将时限延长半年,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6时55分。
1.补贴对象和标准:
2016年3月25日-2017年6月7日期间,个人购买沈阳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商品房以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证时间为准), 其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给予补贴。
(原22条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补贴时限为2016年3月25日-2016年12月31日,相比之下,住房契税补贴时限延长了将近半年。)
2.补贴需提供要件:
房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证(增量房申报表/契税完税情况证明/房产交易申报单/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表) (原件及复印件)
税收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产权人本人本地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契证面积与房证面积不一致的需要改成- -致后办
共同共有的情况,可以由其中一人携带两人的所有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按份共有的情况,需要产权共有人全部到场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3.领取地点及受理时间:
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购房补贴审核窗口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5:30 (午休时间除外)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1. 2015年5月6日-2016年5月5日之间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必须同时满足备案合同日期及契税证日期均在补贴时限范围内,且同时满足房交会和契税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个;
2. 2016年3月25日-2017年6月7日16:55之间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契税证日期不限,且同时满足房交会和契税补贴条件的,可以兼得。
符合条件的,快快动起来吧!注意!到缴纳契税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