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青年的婚戀困局

2020-01-15     鐫刻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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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小鎮青年」逐漸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更是在各電商平台的消費數據和諮詢公司的報告中頻繁出現,儼然成為中國新消費經濟的主體。

可除了在消費上率性洒脫、不瞻前顧後外,不知有沒有社會學家觀察到,在離婚大軍里,這些小鎮青年可能同樣已經成為了主力軍,貢獻了大量數據。

婚姻是座城,棄城而逃的人不在少數。據統計,我國離婚率不斷攀升,從2003年起連續15年上漲,由1987年的0.55‰上升為2017年的3.2‰,2018年仍保持3.2‰。

然而,不知這其中城鄉家庭各占的比重是多少?一般人認為,城市生活對於婚姻寄託情感歸宿、人生價值、社會屬性的訴求要高和多,更加重視婚姻形式與實質的完整性與統一性,因此,結合、分離都是常有之事。

然而,這似乎是一種錯覺。

撇開感情帳不算,就算看得見的經濟帳。當前一線城市的普通家庭房產也有幾百上千萬,牽涉財產的離婚就要面臨傷筋動骨、資產縮水,如果遇到官司訴訟,還要支付不菲的律師費。

就算真的離成了,撫育小孩、分擔房貸,少一個人的錢包,總歸有點力不從心、捉襟見肘。因此,離婚是怎麼算帳都不划算的虧本生意,因為成本太高,許多人也就這樣將就下去了。所以,離婚率也並不如想像的那麼高。


與大家常識中「封閉、保守、含蓄」的印象相反,小鎮青年離婚率要高得多,率性而為的人並不少見,婚姻的穩固性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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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齣頭的堂妹不久前離婚了。兩人不和已久,男方不顧家,雙方家長勸說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再堅持幾年,但當事人雙方都不肯退讓。於是,快刀斬亂麻地結束了婚姻。

按說中國人特別是內地縣城的家庭觀念最強,家庭不僅是個人感情的歸宿,還代表著個人和家庭的社會形象,然而表妹的離婚在家族裡並沒有引起多大的波瀾。

一來是表妹夫的不顧家形象已深入人心,二來實在是因為周邊離婚的人太多了,已經不是個別的人頭腦發熱胡鬧了,實在太普遍了。

回想十多年前家族裡出現的首次離婚,境況大不相同。

大堂姐衛校畢業後順利嫁給同學,也是縣醫院領導的公子。婚禮辦得極為風光,就連喜糖也是大城市採購,高出小鎮酒席好幾個檔次。3年多過去,沒有聽到生育的消息,反而大人們低聲議論著她離婚了,房子車子都是公婆名下,什麼也沒分到。


我曾憤憤不平地問,那可以拖著不離婚的,怎麼能這麼輕鬆讓他拋棄的?長輩們說,那公子新的相好的已經大肚子了,不離又能怎麼辦?

這無疑是給那時青春年少、愛好幻想的我上了深刻的一課,別光看玫瑰漂亮,小心有刺扎手;別光看兩岸風景如畫,小心觸礁、翻船。

不知是迫於社會壓力,還是真的緣分到了,堂姐很快再婚生女,交給父母帶著。有時遇見,已經完全代入慈母形象。人們不當面說,可背後還是議論,甚至在她妹妹嫁給一個帥哥後,還會生出「搞不好妹妹會重蹈姐姐覆轍」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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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些為別人操心、擔憂的人們很快被生活打臉了。

他們很快發現,小鎮女孩子是不愁嫁的,男孩子倒是要愁娶。如果沒有在20齣頭訂下對象的話,那麼到了25、6歲,就沒人願意把閨女嫁給自家戇兒子了。


初中好友的哥哥20齣頭開始相親,看了許多姑娘,要麼被拒,要麼拒人家。好不容易和一個姑娘想談婚論嫁,介紹人提出姑娘家要拿彩禮,當付了幾萬塊錢後,姑娘就消失了。

種種打擊後,家裡有些心灰意冷,可就在大家都覺得此事要耽擱時,好友寒假回家發現哥哥正在相親對象的居然是自己初中同學,相見乍歡,聯絡熱乎,很快開火結果、結婚生子。


緊接著是婆媳矛盾、家長里短,不斷開火戰爭,那一點最初的好感消磨殆盡後,她哥在老媽慫恿下放言「何患無妻」,草草離婚,留下一歲多的兒子。

初婚就那麼困難,何況再婚?數年之後,才與同樣離異帶娃的女子結合成家。這次家庭關係更加複雜,但被生活教育得有包容心、退讓心之後,居然磕磕絆絆地過下去了。

然而,類似的情況並不是一個個案,而是成為一個群體。如果說把婚姻比作公司,那麼當公司破產率到達比較高的數值,我們不禁要發問:小鎮青年的婚姻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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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有果必有因,分析小鎮青年離婚率高昂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個:

一是離婚的成本沒有那麼高,容易負擔。自由是有代價的,富豪們離婚牽涉龐大的財產分割,傷筋動骨、地動山搖。2019年比較大的動作,國外有世界首富-亞馬遜CEO傑夫·貝佐斯以460億美元刷新紀錄,國內有噹噹李國慶與夫人俞渝的撕X大戰。

更多的是城市裡很多婚姻離不了、過不好,半死不活地吊著,主要是金錢因素,成本太高,離婚太貴,「中年男人說離婚」可成為「炒股票賺錢」並列的世紀謊言。因此,城市裡多的是形式婚姻、開放婚姻,還有曖昧和婚外情作為感情的泄口。

小鎮青年們就沒有這麼多顧慮,一套房子不過幾十萬,大都還是父母幫忙買的。存款股票等細軟也不多,三下五除二就可以分清楚。沒有太多利益的糾葛,切割方便許多,可以更加洒脫地想愛就愛,不愛就放手。

二是隨著社會地位的提高、輿論環境的改善和生活能力的增強,女方作為家庭生活付出較多的一方,不願意將就婚姻的較多,離婚大多是女方提出的。統計數據說,70%的離婚是女方提出,小鎮青年恐怕還要高。


由於面臨小鎮男多女少的客觀環境,結婚需要付彩禮,娶媳婦是筆不小的開支,因此,男人換妻或多或少會考慮經濟因素。

而女人一般對家庭付出比較多,如丈夫一直不如意,很可能就將心中的怨恨之情付諸行動,何況找下家並不是很難的一件事。

如有位小學同學初婚時娶了同鎮的姑娘,但那時血氣方剛,不懂哄老婆,還想要傳統思想壓制對方,結果遭受革命,被發了「渣男」牌,吵架後回了娘家,連離婚證都是雙方父母去拿的。妻子留下兒子,很快嫁人再生子了,而他獨自撫養孩子,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伴侶,說起來真是有些可憐。

三是感情誠然迷人,但克服感情的多變性也是所有人類無法攻克的難題。「願得一心人,白首不相離」是美好的願望,,但「沒有人能對一個人在情感上從一而終」是感情的真相。

《我喜歡生命本來的樣子》里,周國平說:性是肉體生活,遵循快樂原則。愛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則。婚姻是社會生活,遵循現實原則。這是三個完全不同的東西。

如何在同一個異性身上把三者統一起來,長此以往不復更改,是對人性的天然挑戰。婚姻本身就不是一個舒服的狀態,需要壓抑和束縛人的本性。而婚姻是一種社會組織,本質上需要穩定。這一點矛盾與衝突是所有男女必須面對的,小鎮青年也不例外。於是,不乏仍有夢想的中年少男、少女,追尋真愛放棄舊愛的例子。


最近聽說一位遠方嫂子就丟下20歲的大女兒和10多歲的小女兒,義無反顧地離婚再嫁了。那是個年輕時就風姿綽約的女子,大哥當初因為家境優越的長板抱得美人歸,但這麼多年可能還是意難平,終於還是捨棄了舊家,認定要與新歡共度餘生。

人生苦短,又有誰能說她一定是錯呢?

備註:內容來源於《識局》,作者創青青子衿。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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