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魏瑪共和國不可避免的成為了德意志帝國的繼承者,但由於戰敗的原因,《凡爾賽條約》對魏瑪共和國的戰後軍事發展做出了嚴格的限制:陸軍不得超過10萬人、不得擁有包括坦克、重型火炮在內的進攻性武器、不得發展空軍、不得進出口武器、不得擁有化學武器、海軍不得發展潛艇。
不過,西歐很快就在戰後德國處置問題上動搖了:1925年10月16號,英、法、意、比、捷、波、德七國在瑞士通過了《洛迦諾公約》,該公約的核心影響在於提升了德國在歐洲和國際上的地位,同時削弱了法國;所以說,我們可以將《洛迦諾公約》的簽訂看作是包括英國在內的西歐對德國的第一次縱容。
反觀英法兩國,他們雖然是一戰的獲勝國,但自身損失也不可小覷。也正是因此,一戰後的英法迫切地希望能夠在短時間內重新提振經濟,而軍備建設則被認為是阻礙經濟發展的最大因素;所以,懈怠軍事發展就成了英國不得已而為之的現時抉擇。
再加之一戰結束後不久,史無前例的經濟大蕭條又肆虐了包括英法在內的所有資本主義國家,致使雪上加霜的英法更無力進行軍事建設。不過,外強中乾的國防也讓英法面臨一個十分棘手的問題:自己苦心經營起來的帝國霸權該如何維護?
在經過一番權衡後,他們終於協商出了一個「萬全之策」:即通過外交官和談判桌來維護自己的霸權和利益。對此張伯倫曾這樣說:「完全沒必要使用武力,甚至連使用武力都不應該被談論......這不僅會干擾外交活動,而且還會增加不安全、不穩定情緒。」
客觀而言,英國一直存有對德國擴充軍備的擔憂,而這一擔憂也在1933年(希特勒上台當年)得到了印證:在日內瓦裁軍會議上,德國因不滿會議對自己未來五年軍備發展水平的定位(五年內達到同法、意同等水平),憤然退場並於隨後宣布退出國際聯盟。
退出後,德國開始堂而皇之的擴充軍備,甚至公開聲明不再遵守《凡爾賽條約》的相關規定。此時,西歐對於德國的做法反應並不是很大,而英國出於想要進一步控制德國的考慮,竟然接受了德國擴軍的事實,並單方面繞過國際聯盟和其他歐洲國家與德國就海軍擴建事宜進行協商,雙方甚至還簽訂了《英德海軍協定》。
張伯倫就任英國首相後(1937年),在對德國妥協的路上漸行漸遠:彼時,英國軍備建設的進度依舊滯後,國內的反戰情緒也持續高漲;但在外部,德、意、日法西斯同流合污的跡象已開始顯現。自負的張伯倫認為:局勢仍在可控範圍內,英國的霸主地位還應該用避戰求和的方式來維護,至此,綏靖政策也開始向頂點發展。
綜述而言,英國之所以沒能將納粹德國扼殺在萌芽之中,除了當局政府錯誤的戰略判斷外,不可抗的時代背景也對英國的政策走向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如果當時的英國確實有實力用堅船利炮遏制德國,又何必絞盡腦汁的企圖禍水東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