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王蒙:別把不文明誤當勇敢

2019-10-19     鐫刻的時光

在一些歐、美國家,人們往往是比較忌諱與陌生人的身體接觸的,更不要說是碰撞了。偶有相觸相碰,雙方必定爭著向對方道歉,而不去查責任爭是非,這是一種文明、有教養的表現。

這與我們國家不同,我國人口太多,在公共場所公共運輸工具乃至街上路上常常你擠了我我碰了你,只要不太過分,也就不以為意。也有碰急了的時候,則不惜花時間開展大辯論大批判直至惡言相罵招來人眾圍觀,細想起來並不可取。

一九八年我第一次出國去西德,乘漢莎航空公司飛機在喀拉蚩停一站。當時巴基斯坦因軍事管制不准過境乘客下機,我們只能在機上枯坐。這時見一些人從自己的座位上起立走向打開的艙門以換空氣並看一眼機場,我也隨之而起好奇地向前走,略略碰了一位先生,他立即回身道歉並用英語對我說:「請,請。」把路讓給了我,我覺得實在非常不好意思。

從此,我牢記此次的教訓,在外事活動場合注意小心避開旁人,不得擠撞。當然,內事也不要撞人。

最近收看中央電視台播送的奧運健兒報告會實況錄像節目,深受感動鼓舞,這是無須說明的。但一位可愛的金牌得主介紹自己在賽前稱體重時故意碰了對手(一個拉美國家的運動員)一下,以試虛實,我們的金牌女將說:「是我碰了她,她反而立即向我道歉,我知道了,她怕我⋯⋯」這時人民大會堂全場掌聲雷動,笑聲歡快,氣氛極為活躍,大概是以為大長了自己人的志氣吧。

我頗懷疑,這是不是對人家的文明習慣的誤解。再說,即使對抗賽中某些項目也是把「故意撞人」視為犯規的,何況在賽前呢?賽場上是對手,生活中是朋友,這難道還有什麼疑問麼?即使在賽場上經過激烈的競爭區分了勝負,也不存在誰「怕」誰的問題。

我們完全可以不這樣提問題,尤其是不必大肆傳播這種不準確的說法。我們的運動員,我們的人民在任何場合都應該遵守公認的文明禮貌規範,「五講四美」,這與誰怕誰毫不相干。

因此,對這位金牌女將的說法和當時的公眾反應和傳播工具的廣泛宣傳,我便有點如芒刺在背甚至頗想代她向對方道歉了。

備註:內容來源於王蒙散文隨筆《接觸與碰撞》,圖片來自於網絡。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FbnF420BMH2_cNUg5T-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