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4-06-25     中國證券報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如有董事對臨時公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無法保證或存在異議的,公司應當在公告中作特別提示。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類型為股權激勵股份;股票認購方式為網下,上市股數為2,169,8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總數為2,169,87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為2024年7月1日。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志邦家居」)於2024年5月5日召開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和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現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批准及實施情況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公司四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否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並公開徵集委託投票權。

2、公司內部對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7日。公示期滿後,監事會對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並於2023年5月12日出具了《監事會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3、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開了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並對《關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進行了公告。本激勵計劃獲得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批准,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5月17日,公司四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四屆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查並發表了同意的意見。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公告》,為89名激勵對象登記限制性股票3,119,816股,登記完成日期為2023年6月8日。

5、2024年5月5日,公司召開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和四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情況

註:公司董事會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後,在後續辦理登記的過程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自願放棄認購其所獲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01萬股。因此,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實際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90人變更為8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由311.9916萬股變更為311.9816萬股。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解鎖情況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為公司本激勵計劃第一批次解除限售。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情況

(一)第一個限售期已屆滿的說明

根據本激勵計劃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別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12個月、24個月。本次擬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日為2023年6月8日,第一個限售期為2023年6月8日一2024年6月7日,該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個限售期已屆滿。第一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2023年6月8日)起12個月後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內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條件後可申請解除限售所獲總量的50%。

(二)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條件成就說明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設定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根據2022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屆滿後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解除限售相關事宜。

(三)不符合解鎖條件的激勵對象說明

89名激勵對象中,1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離職,公司後續將對該名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激勵對象持有的2.80萬股限制性股票(經2022年度權益分派,該名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2萬股變更為2.80萬股)進行回購註銷。

具體詳見公司後續披露的回購註銷相關公告。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況

根據公司《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人數為8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169,871股,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50%。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及股票數量如下:

註:(1)上表中「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股)」含激勵對象因公司實施2022年度權益分派轉增所獲股份;(2)上表不含公司本次擬回購註銷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一)本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24年7月1日。

(二)本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數量為:2,169,871股。

(三)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其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買入後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將收回其所得收益。

3、如果《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則這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應當在轉讓時符合修改後的相關規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本次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事項已經履行了相關程序並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准與授權,符合《公司法》《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次激勵計劃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可解除限售對象及可解除限售數量符合《公司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6月24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5cfb35b2c3e77625bb65bd08630cb7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