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认定?法律规定:这4种情况下,不用一起还债

2019-12-10     有事找律师法律咨询

结婚后,夫妻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了,权利、义务等都相关联。比如说,我们知道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皆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特殊情况下予以平分。既然有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会有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同样是在无特殊情况下平等承担,那么,哪些债务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呢?认定标准就至关重要了!

有一则案例:范女士与林先生结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林先生常年在外工作,范女士一个人照顾女儿。前些年,范女士的哥哥嫂嫂去世后,范女士认为侄女的抚养人无法好好抚养侄女,就将侄女接到了身边一起照顾。抚育两个孩子花销太大,并且范某夫妻收入也不高,范女士因此瞒着林某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并且夫妻双方最终也因为这个问题产生诸多矛盾,导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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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林某才知道这么多年来家中已经负债十余万元,按照一般的离婚的情况,林某至少也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但是,林某认为自己并不是侄女的法定监护人,就没有抚养的义务;妻子好心抚养侄女,但自己其实并不愿意,只想一心一意抚养自己的子女。因此,林某并不想承担这债务,双方因此闹上了法院。

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是如何认定的呢?夫妻共同债务就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比如说用于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双方及子女为了治病支付医疗费用、为了教育而背负的债务等;这是由夫妻间及父母与子女间扶养的义务、共同生活的特性决定的。

由此可见,并非在婚姻存续期内的债务皆是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以下4类债务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也只能由举债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来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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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有时候夫妻双方经济独立,共同承担养育子女的义务及家庭支出,双方财产和债务都与对方无关,但是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约定无效。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因擅自资助他人,比如捐款等行为,或因抚养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背负的债务。

3、在对方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独自因从事经营活动而背负的债务,并且该经营活动的收入确实并未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

4、因一方的非法行为而背负的债务,比如说赌债、非法集资、吸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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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umdr8W4BMH2_cNUghf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