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某肖某等数十人是同一村的,由于经常不在家务农,村长白某就以5000元的价格让他们将土地卖给自己;随后,白某以十倍不止的价格将这些从村民们手里低价买来的土地权转卖给了他人。随后,温某等人听说了此事,要求白某支付合适的补偿金;白某则认为买卖已成,没有再毁约补偿的道理;交涉无果后,温某等人将白某告上了法院。
其实这种情况就属于非法装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这可不像大家以为的那样是自由买卖,在一般的商品交易中,买定离手,但土地所有权在我国法律中是严格管理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是禁止买卖的,土地间的流转也必须满足双方均为同一村集体成员这一条件。
同样,在《土地管理法》中还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非法交易土地不仅仅是违规违法的事情,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以牟取利益(无论是为己牟利还是为他人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属于违法犯罪。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依法将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收缴违法所得;私自违法转让买卖土地,在非法所得的土地上修建设施、房屋的,不仅仅要收缴违法所得,更要责令在归还土地使用权时,拆除非法建筑和设施;若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有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也要改回原来的土地性质。
非法转让买卖土地的行为已然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的金额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所得5%以上20%以下;村干部等人员涉及犯此罪的,依法应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性又是如何判定的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若有非法转让或倒卖农田5亩以上(或耕地10亩以上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因此非法获利在50万元以上等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土地面积超大、非法获利超高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定以为情节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