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能否上诉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这么规定

2019-12-06     有事找律师法律咨询

目前,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越来越高,而导致离婚原因最多的就是出轨。那么,什么是出轨呢?“出轨”,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这里并不包含精神出轨,暧昧外遇等情况,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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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双方本应相互忠诚,但是生活中总是有许多外遇和出轨的事情发生,从而引发许多民事纠纷,也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现在我们就具体来看看。

出轨到底分为哪几种呢?我们来看看。分成:

1、通奸(偶尔的性行为)

2、同居

3、重婚


我们根据案例来看看。王女士于2004年跟丈夫结婚,紧接着生育两名儿子,婚后一直恩爱如初。两个儿子和老父母都需要照顾,王女士为了家庭辞掉了自己大好前途的工作,义无反顾地选择做这个家的“贤内助”。


没想到,共同生活了15年,这种相互体贴的生活方式,竟然让老公觉得王女士不再散发魅力,在外面出了轨,并且老公执意要离婚。那么,在这里就有几个问题我们需要了解。


一、出轨能否上诉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只有同居或者重婚才能请求损害赔偿,像一些偶尔的通奸行为、嫖娼行为,并不能要求损害赔偿,但是,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也就是说,出轨的那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可能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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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出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但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会得到一些照顾。


最高法的意见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时,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二、被出轨方可以起诉离婚吗?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不考虑证据和诉讼程序的问题,重婚和同居是法定的准许离婚的理由,但通奸不是。


不过,在司法实务中,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首次申诉失败,可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通常来讲,二次起诉离婚成功率较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所以,一般来说,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的,一方坚持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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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Vk-73W4BMH2_cNUgNU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