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申报相关,务必注意这5点,否则别怪工资少了

2019-12-06     有事找律师法律咨询

对于个人所得税,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不管是私营企业、国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还是自由劳动者、经营者,都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我们可以理解为,凡是所得财产,除特殊规定外,均应纳税。自去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后,不少劳动者明显感觉到到手的工资多了,因为除了起征点从3500提升至5000以外,还有一些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下方小程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我们都知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劳动者的工资减去起征点再减去免征个税专项扣除后才开始分阶段按比例征收。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越多,劳动者应纳税工资就越少,因此直接就能体现在到手工资上了。有的人因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就能减少个税几百元!现在又到年底了,劳动者们要进行专项扣除的确认,否则将视为无申请。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很多,但并不能随心所欲的申报,劳动者们要牢记以下5点,否则当心不仅申报不成功还影响征信!

1、证件真实有效

在申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说要申请租房专项扣除的需要提供租房协议、房主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等信息;若要申请继续教育专项扣除的,需要提供继续教育学籍证明,并在获得结业证书后保留证书及其编号以备查。

2、大病医疗2020年可以开始申报了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年度最高可扣除额度为80000元,以年计,按上一年度实际产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来申报。因此,个税改革从今年初开始实施,那么大病医疗在今年的时候是不能进行申报的,从明年也就是2020年开始,大家就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扣除了。

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等租金不能同时申报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和租房都是在解决住房问题,在有住房的情况下租房住是不能申请专项扣除的,两者不能同时存在。因此,若有房子正在还贷且在外有租房子这种情况的纳税人,就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力求让利益最大化。

《点击下方小程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4、过期的不能再申报扣除

也就是说现在对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必须是基于现在及明年的实际情况,与以前的情况无关了。在附加专项扣除中,我们知道有一些项目是是有时间或状态的要求的,比如说继续教育,纳税人参加继续教育是一段时间而不会是永远,因此,在结业后就不能再进行申报了。

5、扣除不能超额

我们可以看到,有的专项扣除仅仅是针对个人的,比如说继续教育;但有的专项扣除则有可能涉及到其他人,比如说非独生子女家庭中赡养父母的专项扣除可能涉及到兄弟姐妹多人,在子女教育的专项扣除中可能会涉及到夫妻双方。对于同一人同一项目,专项扣除额度是一定的,那么多人对此进行申报时,总额不得超过限额。举个例子:子女的教育专项扣除为1000元,可以父或母某一方单独申请1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父或母双方都申请,但双方就此项目申请专项扣除的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

《点击下方小程序,即可咨询专业律师》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F08V3m4BMH2_cNUg5JX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