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造成损失只能单位来买单?法律规定:存在重大过错的将坐牢

2019-12-18     有事找律师法律咨询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有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相关劳动保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等;而劳动者的义务则是尽职尽责做好自己本职工作,遵守单位合法的规章制度等。但往往,不少劳动者是抱着混日子的想法在工作,在工作中也不尽心尽力,处处讲人情,处处耍小聪明,以为不会有什么问题。

甚至不少劳动者,认为出了问题也无所谓,反正单位不能完全让劳动者来赔偿,往往是单位为劳动者的错误买单,而劳动者无非是罚点款。毕竟,在我国法律中的确是有规定:若劳动者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但是,即使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从工资中抵扣损失,扣除金额也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逐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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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使得劳动者们认为自己闯祸不要紧,反正工资扣不了多少,损失还是单位来承担。有一个例子:方某在一次作业中,由于操作失误烧毁了一套设备,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可单位最终只是扣了他一个月的绩效和津贴,或许这也是劳动者最为常见的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后的惩罚结果。

但如果人人都这么想就错了,虽然一般情况下,工作中无意造成的损失不会完全由劳动者本人来承担,但若是劳动者故意犯错、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根据事件性质或将涉及违法犯罪,到时候可就不是赔偿这么简单了,是要坐牢的!

比如说,利用职务之便诈骗公私财物的,就涉及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相关规定,3000元以上即可定罪,根据金额及情节严重性,最高可判无期。再比如说,《刑法》第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损失达40万就可认定为数额巨大。

与之相关的,还有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徇私舞弊罪等,都是不仅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并且涉及违法。因违法犯罪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全额赔偿,有的人认为坐了牢就可以不用赔偿了,以此躲避巨额赔偿金。但劳动者还要注意一点,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在工作中违反法律规定,违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仅仅是罚点款这么简单。当心不仅赔了钱还要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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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ja_yGG8BMH2_cNUgOdL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