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谈钱的时候不要谈感情,谈感情的时候不要谈钱,难道真的是这样吗?小叔子,老公的亲弟弟,兄弟如手足,小叔子有困难,做大哥、大嫂的怎能坐视不理,毕竟一家人永远是一家人,不管遇到什么都会一起度过的。
王女士为了帮小叔子还债,在邻居的帮助下,竟然抵押了自己的房子,如今债台高筑还款在即,邻居的帮忙到底是好意还是圈套?王女士一家又该何去何从?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曹晓静律师,将为王女士一家答疑解惑,帮助王女士走出困境。
案例回顾
王女士的小叔子和舒某不仅仅是发小,还是要好的邻居。2014年的时候,王女士的小叔子惹了点事,他向熊某借款50万元的外债一直未还。熊某要钱心切,如果王女士的小叔子若是不能如约还债,熊某将把王女士的小叔子告上法庭。自家兄弟出事,大哥、大嫂怎能坐视不理,内心焦急的想帮弟弟凑齐这50万元的外债。
恰巧在这个时间节点上,邻居舒某找到王女士一家,给王女士出主意。由于舒某需要50万元应急,舒某建议王女士一家将自己现在居住的房产抵押,抵押出来的一百万,其中一半还给熊某,另一半借给舒某,同时舒某承诺自己虽然借款是50万元,但是愿意承担这一百万的债务,除了50万的本金,其他的作为利息还给王女士一家。
王女士一家觉得,舒某是家中的常客,又是弟弟的发小,他着急用钱,如果从银行贷出一百万不仅能缓解弟弟的燃眉之急还能帮朋友度过难关,何乐而不为。就这样王女士一家将自家的房子进行了抵押,向银行贷款100万,贷款期限是十年。
就在王女士一家将房子抵押银行,分别将钱给了熊某和舒某后,舒某开始还依据给王女士一家所写的欠条,按时给银行还款。之后让王女士一家没有想到的是,舒某消失了。王女士一家从2014年至今都联系不到舒某,如今王女士一家面对这一百万的债务感觉既委屈又无奈,这一百万的贷款全是为了别人,王女士一家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让我们看看曹晓静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在听完了王女士的陈述之后,曹晓静律师表示,整个案件从表面上看是一个民间借贷的性质,但不排除有串通诈骗的嫌疑,这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取证。
如果说此刻王女士拿着借条和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舒某还债的话,这个债务能不能成立还是有待商榷的。因为王女士家与银行的贷款合同,是在2014年4月2日签订的,而舒某给王女士家人所写的欠条是2013年4月26日写的,银行的转账凭证中,钱又都打给了熊某的账户里,所以一百万钱款的去向还要看打到熊某账号后,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了再次分配。
现在王女士一家的诉求就是想要找到舒某,要回来他欠的钱。曹晓静律师帮王女士一家分析,有两个途径可以维权。第一个是,王女士一家继续向公安机关反映线索,表示自己认为他们几个合谋有涉嫌诈骗的嫌疑,可以通过刑事手段处理。如果舒某等人涉嫌诈骗,那么王女士一家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反映线索来争取权益。第二个就是通过民间借贷的民事方式处理,比如说列这个舒某为被告,让他来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如果诉讼的话,证据链条不够完善,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曹晓静律师建议,在目前只有借条的情况下,轻易不要尝试启动诉讼程序。借条是对王女士一家比较有利的证据,可是对王女士一家不利的就是银行流水方面存在的瑕疵,如果是能够找到相关人,比如说熊某、舒某,其实王女士一家还是可以补充证据的。在这个案件启动诉讼程序之前,一定要相对完整充分的提供一个证据链,再向法院起诉。目前来看因为在欠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所以诉讼时效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