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公地资源悲剧?除了道德约束,还要建立中心化权力机构

2020-01-02   昌达财经课堂

1968年,哈定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北京大学的张维迎教授将之译成《公共的悲剧》,但哈定那里的“the commons”不仅仅指公共的土地,也指公共的水域、空间等;武汉大学的朱志方教授将哈定的文章译成《大锅饭悲剧》,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能完全表达哈定的意思。将“the commons”译成“公共资源”似乎更确切些。哈定描述的“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我们可称为哈定悲剧。

哈定在文章中举了这样一个具体事例:当草地向牧民完全开放时,每一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收入大于其供养成本,很明显这是有利可图的。虽然对于单个牧民来说,增加一头牛是有利的。但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这一点,都增加一头牛,那么草地将被过度放牧,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需要,导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饿死。这就是公共资源的悲剧。

哈定悲剧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

譬如,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采问题。油田往往是藏在好几家钻油公司的土地下方,当油田上方的土地属于同一家公司时,它会很小心地抽油,以尽量提高抽取量,但是,如果这块地属于好几家公司,大家就会像比赛一样抽油。因为你抽得慢,我抽得很快,我的油产量就会比你多。当各方都试图以最快的速度钻油时,共用的油田就会有很大一部分永久枯竭。

再如,环境污染问题。假如某地存在着工业污染,政府又没有管制环境,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宁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主动增加环保设备投资。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所有企业都会采取不顾环境的策略。如果一个企业投资治理污染,而其他企业仍然不顾环境污染,那么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就会增加,利润就会降低。

关于哈定悲剧产生的原因,哈定在文中指出:“在共享公有物的社会中,每个人,也就是所有人都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这就是悲剧的所在。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迫使他在有限范围内无节制地增加牲畜的制度中。毁灭是所有人都奔向的目的地。因为在信奉公有物自由的社会当中,每个人均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由此看来,哈定悲剧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在于:在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着一个冲突悖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当我们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利益原则来行动的时候,整个集体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无序的状态,无论你个人怎么努力,集体的无序状态也会破坏你的劳动成果,因为每个人的利益偏好是不一样的。如果存在群体行动的话,那么群体性行动在没有指导的情况下注定是一场悲剧。

防止公共资源悲剧发生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制度上的,即建立中心化的权力机构,无论这种权力机构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私人对公共地的拥有及处置便是在使用权力;第二种便是道德约束,道德约束与非中心化的奖惩联系在一起。

在实际中也是可以避免这种悲剧的。当悲剧未发生时,如果建立起一套价值观或者一个中心化的权力机构,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所以社群出现的地方,一般而言,我们都有一个管理中心,用于协调、管理群体以防止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