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的家附近新开了一家超市,实行会员制,声称消费30元积累一分,积累到一定分数就能够换取电饭煲、洗衣机、冰箱等不同物品。她盘算一下,自己家里一年的消费少说也有几万,半年就可以积累到一台冰箱的分数。于是家中大到家用电器,小到一袋味精都在该超市买。
一年下来,积累了上万分,可等她带着家人兴冲冲去换冰箱,却只拿到了一袋420克洗衣粉。原来,据超市解释,积累的分数3个月结算一次,不主动结算,自动作废。杨女士发现像自己一样情况的人员不少,便一起提出抗议。超市经理拿出会员规章制度,指出超市具有最终解释权,会员询问,超市具有告知的义务,会员不询问,超市不会主动解释。杨女士顿时傻了眼,她觉得会员制简直就是“骗子制度”。
从理论上讲,会员制度是商家和消费者的一种合作性博弈。商家通过会员卡制度培养一批稳定的消费者,使自己有了固定的客源,尽管各种物品价格降低,利润减少,但薄利多销,仍然可以增大利润总额,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对于会员来说,在这个商店是消费,在那个商店也是消费,成为一家有较高品位、价格合理的商家的会员,每件商品都比非会员减少那么一点点,则不仅仅是直接经济上的节省,还省去了货比三家,来回奔波的购物成本,同样是间接上的节省。因此,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会员制理论上是一种双赢的博弈。
但会员制度存在着危机,上述案例中,从表面上看超市是赢家,因为他们一点雕虫小技就让消费者大掏腰包,而自己却以种种理由“义正词严”地拒绝了应该返还给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商家和消费者实行了一场一边倒的“零和博弈”。但从长远观点来看,商家显然是输了。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多如过江之鲫的商家,供求关系的主动权已经转到顾客手中,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保持一批忠诚的顾客比发展一批新顾客要困难得多,杨女士慕名而来,成为回头客,显然是潜在的长期顾客,但商家为了眼前的九牛一毛之利,就把顾客推出了自己的服务队伍,这是一种短视的做法。
中国有句俗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其实,商家不是推走了一位顾客,而是一个顾客团队。美国最伟大的推销员曾经说过一句话:让一位顾客,满意,他可以带来八位顾客。这句话反过了也是一样。我们可以想象,杨女士必然会将自己的而遭遇告诉周围的人,听后人们就会避而远之。
因为这种不忠诚的会员制度,就像裹着毒药的蜜糖,起初尝试感觉很好,最终还是要坑了消费者。同时,这反过来也坑了商家自己,从长期来看,最终的受害者还是商家自己,所以这种短视博弈是不可取的。
会员制度本身是一种值得尝试和推广的制度,但如果鼠目寸光,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话,很可能让这种制度成为裹着毒药的蜜糖,不仅会伤害消费者的感情,也会让商家遭受重创。我们只有把握会员制的精髓,扎扎实实地与顾客合作,脚下的博弈路才会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