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开国君主皆为卓越之人,为何其谥号都含有“武”字?

2019-10-28     九门忆史

三百多年的魏晋南北朝共经历了数十个王朝的更替,然而在这纷繁的变化中却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大多数开国君主的谥号都含有“武”字。魏晋南北朝这数十位开国君主自然都是对本国做出了卓越贡献的人物,可为何后人在选定其谥号时独独对“武“十分偏爱呢?

一. 政治因素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从公元220年的曹魏政权创立到公元589年的南陈王朝覆灭,这300多年里的数十个王朝更替个个都是一场血雨腥风。混乱的政治背景下要想成为新的君主,开创自己的帝国,也只有通过铁腕武力才能打下一片天地。

在那个刚进入安定的社会中存在着太多极具颠覆其政权的危险因素,在消除隐患维护自己王位稳定的时候,“武”同样是最有效的手段。开国君主以“军武”立国,武力征服这种手段自然是得心应手。于是大多数开国君主便将“武”从军事上的对外征服延续到政务中的对内打压。在维护自己政权这件事情上使用武力本就无可厚非

君主的眼中“党同伐异”可不是文人的口诛笔伐,而是你死我活的生死斗争。创立一个稳定的王朝然后传给自己的下一代,一代传一代必然是每个开国君主的愿望。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君主们可不会在乎留了多少血,死了多少人,他们要的只是自己的子孙能够安安稳稳的坐在那个看不见血的王位宝座上。后世们自然也会多采用这种最符合开国君主处事方式的字眼来评定其一生的作为。

二. 文化因素

站在现在的角度看,魏晋南北朝的文化在历史中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战乱,传承了400多年的有助于强化君权的儒家正统汉文化走向衰败,魏晋南北朝的民间后继者们便开始随着自己的精神追求展开探索。在这短短的300多年时间里先后迈出了道教的系统化现象,佛教和反佛教的斗争,佛儒道三家融合等一系列文化发展的步伐。

文化的争奇斗艳极大地影响了普通民众的思想。从汉开始符合君主的儒家正统文化在民间受到了极大的侵蚀,人们开始追求更加符合自己内心的精神需求。然而这对刚开国的君主而言却是极为不利的,他们急需要一种可靠地文化来统一人民的思想从而维系自己新生的政权。那么毫无疑问,汉武帝确认过的儒家文化便自然而然的又被君主们重拾。儒家中强调的“君权神授,天人合一”这一正统观念在魏晋南北朝时又一次得到了加强。

后世再给开国君主的谥号拟定中必然要想方设法的来表达自己的朝代的正统观,而“武”字也恰好和第一位推崇儒家思想的汉帝刘彻的谥号“汉武帝”相同,这一微妙的“巧合”更是在强调君主们承继大统的合理性。“下武维周,世有哲王”,通过开国君主的谥号来潜移默化的把原本被边缘化的儒家思想带回到民众心中,让民众相信本朝君主承继帝位的正统性。

三. 人为因素

“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这是武字的字面解释。从中不难看出武字代表的就是杀伐征战。而开国皇帝便是通过统领军队一路征战才有了自己的王国。那么一个军队的统帅就一定是一位英勇冲刺在一线的武将吗?其实不然。“兼弱攻昧,武之善经也”,讲的便是武字指挥作战的含义。

从两种解释中不难看出,魏晋南北朝开国君主的“武”字谥号更多的是后人对其的客观指挥领导才能的肯定。我们有理由相信数十位的开国君主中的大多数都不是只会蛮力的一介武夫,能够在乱世中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必然有其过人之处。

那么在如此多的褒义字眼中如何找的最为恰当的一个来概括开国君主的伟大生平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好在有前人用“武”字带路。与其说魏晋南北朝的开国君主爱用“武”谥,倒不如换一种说法:省了后人另寻字眼的麻烦

使用新的字眼也算是一种新的探索,也就承担的一定的风险,一旦谥号拟定的稍有偏颇,那便是对开国君主的极大蔑视,要承担相应的责罚。而用“武”字便可巧妙的避开这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来前人有用“武”来定开国君主谥号的先例,就算追究也大可推向前代那些已经死去的人身上;二来“武”字就算不能完全概括本朝开国君主的所有品质,但也算是大部分符合了,也确实没必要去重新拟定。所以从客观上来看,魏晋南北朝开国君主谥号的“武”字成风倒也有几分人为因素。

四. 总结

魏晋南北朝是我国历史上最混乱一个时代,各个政权交替更迭。铁打的王位,流水的皇帝。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要想在这个时代中安身立命,谋取成就,强大的武力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我们在本次问题探索中将武力放在第一位的原因。而文化背景在一定程度上也左右了当时人们对于那个纷乱的时代的内心看法。

不管人民是自愿还是强迫的接受统治者再次推崇的儒家文化,我们都有一定的理由去理解这一做法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将混乱的社会重新拉回到了短暂的平定当中,让人民休养生息,民生富足。而后世人为对开国君主谥号的评定也确实太过于谨小慎微,为了避免留下千古骂名而一味的求稳只能算是中规中矩,是权衡了各种利弊关系后做出的最稳妥的手段。这种更风做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让今人觉得那300多年的开国君主爱用“武”谥。可这也不是开国君主本人所能决定的事。

参考书目:

《左传·宣公十二年》

《诗经·大雅·下武》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gx2QGW4BMH2_cNUgLXF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