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型但不成熟:谈谈明代的盐法道制度的弊端,为何一直得不到解决

2019-12-13     九门忆史

众所周知,盐是非常重要的生活必需品。而我国古代自从汉武帝以来,就将盐铁作为非常重要的战略物资,将盐铁经营直接或者间接的国有化,而且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主管。

西汉大臣桑弘羊曾经说过:“盐、铁官营,排富商大贾,以富国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明朝时期,虽然官府没有直接进行盐的专卖制度,但是仍然实行严格的盐引制度。但是却导致了贩卖私盐的不法形象的渐渐兴起。

为了打击走私私盐的行为,加强国家对我盐业的管控力度。明朝因此实行的成型但是却不成熟的盐法道制度,让我们从盐法道制度的建设历程和内容、盐法道制度的不足和产生弊端的原因等方面来解剖盐法道制度。

盐法道制度的内容和发展历程

1.盐法道制度的探索与萌芽发展

明朝初年,朱元璋大力实行发展经济的举措,让饱受战争摧残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然而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中心的转以和南北经济发展以及物产产出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北方特别是重要的边镇地区生活必需品严重不足,为了解决这一个问题,朱元璋下令实行中盐法。

据《明史》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盐法边计,相辅而行。”为盐法道制度实行提供了前提。

据史料记载,在明朝初年,就在全国设立的大量的盐场。统一由户部管辖。除此之外还规定其他各级官官员没有权力对盐场进行直接的管理。据史料记载户部就掌管盐政事物。而且在地方设立了都转运盐使司和盐可题举司,专门负责盐政管理。初步搭建起来管理盐镇的框架。为后面实行盐法道制度奠定基础。

2.盐法道制度的初步形成

到了明朝中期,特别是成化年间。据史料记载那时的盐场乱象丛生出现了大规模私盐走私的行为。为了遏制这样一个行为。统治者下令监管盐场的官员有权利对走私私盐的行为进行打击,同时要去巡盐御史加大打击力度。《明史》记载朝廷派遣地方御史加强监管。“令御史视 鹾,依巡按例,岁更代以为常”,“专巡私贩,并纠察奸弊”。可见地方官员开始有权利监管盐场事务。

后来演变成为地方相关官员有对盐场的监转变成为管的演变。这标志着盐法道制度的初步形成。《明史》当中有一段关于皇帝任命地方官员管理盐政的记载:尔为朝廷大臣, 受兹委托,必须尽心竭力使盐法兴举,奸弊革除,商贾疏通,边储给足。标志在当时对于盐法道制度的重大转变,但是在这时对于主管盐务的地方体系并没有盐法道的称呼。直到明朝中后期才开始有“盐法道”这一个称呼。

3.盐法道制度的成型

到了明朝中后期,特别是嘉靖年间。盐法道制度开始成型。《会典》中记载,“巡抚都御史与布政司参议官委定一员专管盐法”就反映出当时在地方任命专员主管盐法、打击私盐成为了一种惯例和制度,而不是早期的特例。标志着盐法道制度的成型。

慢慢的这个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后来这个体制在慢慢演变,越来越成熟除此之外,在设立专门的主管官员外,有的时候还会额外设立一些官员分管盐法。

盐法道制度的弊端

1.职权不明确,主管官员不确定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主管盐场的官员,有时候是巡盐御史,有时候是地方某一个官员。虽然在《明会典》当中明确了要在当地官员当中选择,一个主管的官员,但是却没有设立一个专门的常设机构,更多的时候是以个人的身份办事。这就比然会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造成盐政乱象屡禁不绝。

除此之外,巡盐御史和盐场之间并且没有建立明确的同属关系,自从中盐法实行以来。盐政一直归中央的户部管辖。巡盐御史更多的时候作为的是一个巡视的作用。而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自然而然的盐法道的实行效果和巡盐御史的强势与否有着非常大的关系。这就回导致盐法道制度的实行的效果大打折扣。受人为的干扰因数太多,比然会导致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的大行其道。

2.制度构建不完善,存在较大问题

从上面可以得知,盐法道制度的主导核心在于巡盐御史身上。众所周知,盐场的事务不知道有多少,仅仅依靠巡盐御史一个人要管理好偌大的盐法道事务,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其中,地方的配合与否有变成的盐法道能否有效的实行的关键之一。但是恰恰盐法道制度没有关于地方要配合的硬性要求。这就非常容易导致出现地方扯皮、办事不利的现象。

这就可以反映出,在明朝形成的盐法道制度的不成熟的地方之一。缺少了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盐法道制度慢慢的就流于形式,对于打击私盐走私等行为的作用和监管盐场事务的作用就变得越来越微弱。《明史》记载当时盐法道官员的职权,各省府州、郡县辽邈,独以盐法道一人兼督。可见其制度构建的不完善之出。

3.官员腐败的行为屡见不鲜

当盐法道制度形成后,以巡盐御史为代表的监管盐政的官员转变成为了盐场体系构架的一员。而且对于盐法道的负责管理人员缺乏严密的监管。明朝的《过庭训》当中记载了但是不产盐的湖南盐法道官场的一个现象,“额有余盐若干,旧例供主者私囊”可见当时的盐法道制度缺乏监管,已经达到了腐败成风的程度。

这就非常容易导致巡盐御史和地方盐政官员形成利益集团。不但没有遏制私盐泛滥的现象,例如明朝嘉靖年间发生于广东的盐法道官员贪玩事件,被巡抚弹劾罢免的事件。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反而还加剧了这样一个现象的发生。不得不说这也是明朝盐法道制度的重大缺陷之一。

4.盐法道官员的事务繁杂,不一而足

在明朝,特别是在张居正改革后。为了缓解中央财政困难的问,大肆裁减淘汰一大批官员。这就直接导致了地方官员的急剧减少。不可避免的。就要依靠一个官员兼任多职的方法来维持地方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在这个大背景下盐法道官员很难专门负责盐法道的事务。

据《明史》记载明朝中期的一个著名的廉吏杜诗在担任盐法道职务的时候,还兼任多达七项职务之多。可见当时主管盐法道制度的官员的任务之繁多。自然而然的对于盐法道的事务就难于全心全意的去办。不得不说这也是盐法道制度的一个重大缺陷之一。

产生这些问题但是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

1.朝廷对于盐政的事务不够重视

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一直是一个农业社会。国家一直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对于商业商人一直是鄙夷的态度。早在汉朝的《史记·殖货传》就有记载“驱民而归之家,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反映对商业的敌视态度。

到了明朝随着海禁政策的出台,重农抑商更甚于前。加之受儒家思想的不与民争利的思想的影响。朝廷一直对于商业化的盐政不够重视。自然而然对于盐法道的制度建设必然不会受当时的执政者的重视。

2.地方形成了强大的利益集团,改革阻力极大

早在明朝初年的时候,明太祖朱元璋就开始实行中法制度,而盐法道制度的形成之时,晚于盐场设立约百年之久。配套的监管制度没有及时的跟上,地方政府和盐场走私商人这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利益集团。盐场势力错综复杂、盘根错节。

这就导致了朝廷想要改革盐政却难于推行、或者往往流于形式盐政乱象依旧频繁发生。不得不说地方势力在盐场形成的利益集团成为盐法道制度难以真正成熟的主要原因。

总结与思考

总而言之,明朝的盐法道制度设立的初心和目的是好的。都是为了加强国家对于盐政的管控力度,保证盐这样的百姓日常必需品能够保持充足正常的供应,以避免在灾荒之年出现百姓易子而食的人间惨剧。以此来维持国家的稳定。

但是在盐法道形成的近百年时间,一直处于成型但是却不成熟的状态。官员腐败、私盐走私的现象屡见不鲜。盐场乱象频发。

原因主要是国家对于盐场的事务不够重视以及地方利益集团围绕盐场形成了利益核心。改革和监管难于落到实处。导致了盐法道制度一直处于成型而不成熟的状态。同时对今天的我们也有一定的启示。

参考文献

《明史》

《史记》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cr9bIW8BMH2_cNUgmwj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