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秦代保留大批隶臣妾及其特殊身份的根本原因

2019-09-25     九门忆史

隶臣妾是指因本人犯下罪行,或者因为战败成为俘虏,或者犯罪致使其亲属连坐被罚,下贬成为隶属于官府的奴隶的人。男的被称为称为隶臣,女的则被称为隶妾,隶臣妾就是隶臣与隶妾的总称。

秦朝时期隶臣妾为终身徒刑,而到了汉代则可以被允许用金钱或者战功、劳动等方式赎免罪行。而这一名称颇具时代性,本文笔者将从这一点出发进行简要分析,以此更进一步地分析和了解秦国的社会状况。

一、隶臣妾这一称谓具有时代性

隶臣妾是某一特定历史阶段所特有的产物,具有着鲜明的时代性,它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也随着历史阶段的消失而消失。但是,这一名称所具有的时代性为我们提供了作为研究秦汉时期的重要依据。

秦代的隶臣妾带有残余奴隶属性,而汉代隶臣妾已经是纯粹意义上的刑徒。刑徒是由奴隶社会中的罪隶发展而来的,我国很早就存在着将罪人甚至其家属罚为奴隶的制度。秦代处于封建社会初期,继续沿用了奴隶制时代的法律、经济等多种统治阶级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手段。

因此,秦代封建政权保留着一定的奴隶制,以此作为对封建制度的补充。秦代隶臣妾没有服刑期限,被广泛使用于各个领域,要终身为官府服劳役,这也正是秦代保留了残余奴隶制的最好体现。

二、秦代保留大批隶臣妾的原因

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保存这种奴隶制残余对统治阶级有利。在对秦律中的有关条文进行仔细分析后可以得出,统封建统治者应用法律将罪犯归判为隶臣妾,并对其实行了强制性的终身奴役,可以从他们身上榨取自人的财富。

秦律对于当时一般以劳役抵偿债务的劳动日值规定为劳动一天算八钱,由官府供伙食的算六钱。由此计算,全年生产价值为2880钱,而其中所食的粮食价值为720钱。此外,一般成年隶臣的衣服费用由自己支付,隶臣有妻者则由其家庭承担,只有隶臣中的老、小,不能自衣者才由官府发给衣服,价值也不超过100钱。

据以上计算,从一年所得的所有之中扣除生活费用,剩下的全都为封建统治者掠夺,所以秦代封建政权宁愿保存奴隶制残余,作为封建剥削的一种重要补充。

除了这个根本原因以外,还与秦代处于封建社会初期,大搞非生产性建设、发动战争、兼并六国、统一天下,急需大批劳动力和兵力密切相关。秦代徭役范围很广,徭目甚多,各种徭役接连不断,动用人力之多实为历史所罕见。

徭目主要大致上可以概括成六个主要方面。首先是修建道路,秦皇在位期间“治驰道”,史称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此外秦之驰道遗迹还有太山东道、杨越新道、韦城至长垣道、昆山至吴城道、丹徒至会稽道、丹阳道、海盐道等,可见其修建道路的工程很大。第二是整治河渠,秦王在位期间开凿了不少河渠。第三是漕运运输,秦代为了对内、对外用兵的需要征调民役转运粮物的情况,修建了不少河道用于运输物资。

第四便是修建城垣,统一六国之后,秦国接连原来赵、燕、齐的北边长城,修筑了万里长城,民间还有传说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第五是兴建宫苑,为了显示帝王的无上威严,滥用民力大肆兴建宫室苑囿。其中阿房宫的建筑规模最大,服役与此宫的奴隶就有70余万人,此外还建有兰池宫、信宫、甘泉前殿、咸阳宫等。

第六是修建陵墓,统治者自己建造骊山墓,地上、地下建筑物之多,在我国古代帝王陵的建筑史上亘古未有。其陵墓的修建时间延续了30多年,从墓侧的兵马俑便可以窥见其规模之大。如此浩大的工程所动用的人力可以想见,除了这六个主要项目以外,还有其他繁重兵役,所动用的人力之多在此也无法做出精准的计算。

三、秦代之后隶臣妾制度的改变

秦代的罪人收奴制度,到汉文帝改刑后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将汉代的《刑法志》与秦律相比较,可见汉文帝改刑是有针对性的。正因为秦刑罚太残酷,所以汉文帝废除肉刑,改肉刑为笞;也正因为秦刑徒原无刑期,所以汉代丞相根据文帝的旨意,详细规定了几种刑徒的刑期。至此,某些罪犯身上所带有的奴隶残余属性才消除了。

从文帝改刑以后,某些罪犯便由终身服刑的罪隶变得有期服刑的刑徒了。但是这些有期刑徒是有范围的,可见即使文帝改刑之后,也并没有对一切罪犯一律实行徒刑制,和彻底废除罪人收奴制。

隶臣妾由秦代的罪犯兼有奴隶属性的双重身份变为汉代纯粹的有期徒刑,是符合历史发展的。经过秦末农民大起义和楚汉战争之后,汉初人口不及秦时的十分之二三,隶臣妾的死亡比例可能更大,残存下来的令臣妾人数也不多。

秦隶臣妾的非本人犯罪的来源在汉初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社会条件,剩下的只有本人犯罪这一来源。隶臣妾这一名称无疑更自然地用来称呼刑徒了。所以,汉代隶臣妾已经是完全意义上的刑徒之名,到汉武帝之后由“罚作”和“复作”代替了隶臣妾,从此立臣妾这种名称便不再见于史书。

四、总结

综上所述,秦代保留大量隶臣妾主要是出于对封建剥削的一种重要补充,其次便是秦初战乱及兴建土木对人力的需求极大。隶臣妾这一名称所具有着极大的时代性,突出了秦代的封建属性,其存在对秦代时期社会状况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春秋史》顾德融、朱顺龙 上海人民出版社

2.《史记》司马迁 中华书局

3.《汉书》班固 中华书局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Q_gam0BJleJMoPMnlbP.html